想請教一下大家
婚前老公買了預售屋
房子名字和貸款都在他名下
我每個月都有幫忙付貸款的一半金額
老公答應婚後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共同持有
婚後我們辦理了「夫妻財產分開制」
貸款我會一直分擔一半的金額到結束
房子必須加上我的名字 否則一旦發生什麼事
連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都沒有
最近查詢了一下 流程資料分享都是幾年前的
問過代書代辦費用是1.4萬
想說自己辦 可以省下這筆費用
不知大家有沒有辦過房子改成共同持有的流程可以分享一下?
我們是夫妻財產分開制
變更成聯名持有會被課土地增值稅、契稅、規費之外,會被課贈與稅嗎?
謝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