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合一個人交易「所得及損失」互抵規定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6-04-07 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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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於201
6年1月1日實施,新制下個人交易房地,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
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交易所得,餘額如為負數,即為交易損失。
該局指出,個人在上開交易日後3年內交易其他適用新制之房地,如有交易所得,得先減
除上開房地交易損失金額,再以其餘額減除該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
額,計算該次課稅所得,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
該局舉例說明,陳先生於2016年1月1日買進A房地成本1,500萬元,2017年7月1日出售A房
地價款1,600萬元,支付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共15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00萬元;陳
先生於2018年1月1日出售另一符合新制之B房地,有交易所得200萬元,B房地之土地漲價
總數額為120萬元。則A房地之交易損失為50萬元(1,600萬元-1,500萬元-150萬元),又B
房地交易日在A房地交易日後3年內,故B房地課稅所得為30萬元(B房地交易所得200萬元—
A房地交易損失50萬元—B房地之土地漲價總數額120萬元。)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新制房地交易盈虧互抵係以同一「個人」為單位,且交易所得或交
易損失係尚未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之金額,另因課稅方式不同,新舊制之交易所得及損失
亦不得互抵,請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時多加注意,以維自身權益。
連結: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6634/%E6%A1%88%E4%BE%8B%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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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買1500賣1600=賠50後,三年內可抵稅,是這樣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4-07 17:10:00
好像根本課不到稅 還多了避稅方法啊XD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11:00
豬腦政府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7 17:14:00
避稅方法很多 不過別避過頭賺的變賠的 會查不過如果小賺10萬 ...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4-07 17:18:00
中間費用名目高點別太離譜就好 反正是算總帳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19:00
罵政府很容易啊~ 等到被查稅時才在哭說~本來就有個漏洞有些人明知不法看了不鑽實在難過啊!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20:00
所以你查證有漏洞了嗎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6-04-07 17:20:00
聽其言(口號)、觀其行(政策),才知道政府在幹嘛!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7 17:20:00
這是德政 誰要罵政府房地合一稅真的很有智慧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4-07 17:21:00
假(?)起訴->中間漏洞 灰色地帶不是罪 查無不法->END(?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22:00
跟證所稅一樣廢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6-04-07 17:26:00
真的很有智慧,政府:你賺個100萬我不課,但賺太多我也要分一點喔!賠錢?!沒關係啦!三年內賺回來,我再讓你抵稅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27:00
人很好的政府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43:00
"漏洞"故名思義就是想鑽的人才會去了解~我魯蛇一枚用不到啦~~倒是刺青哥你想鑽洞~還是要小心點! 民不與官鬥啦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44:00
你有查證嗎?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45:00
你中文又不好了哦~我不是開宗明義就回答了嗎?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46:00
你知道什麼是邏輯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4-07 17:47:00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49:00
D大神回! 你是該好好謝謝人家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51:00
小太監還不謝謝人家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51:00
自介? 跳針??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52:00
你,?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4-07 17:53:00
這個聽起來像是 重購退稅??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54:00
馬英九的無腦已經接近htc了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7:55:00
連馬英九都中槍? 唉!https://en.wikipedia.org/wiki/Logic你說的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自己多努力就不用怪政府怪馬英九~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7:58:00
我沒有說喔,不要亂講。是你說的。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8:02:00
馬英九無腦已經接近htc....誰說的如果你是指"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不是你說的 那我道歉這麼有哲理的話~誰說的我應該要先查證的 怎麼可能是你說的~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07 18:08:00
又跳針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07 18:11:00
好像是新梗吔! 你跳針比較多次哦!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6-04-07 18:22:00
大家有沒有發現,土地漲價總數額,即是增值稅,可抵扣即是減免之意?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4-07 18:23:00
所以我才在第一行回說多了避稅方法啊XD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6-04-07 19:04:00
但妙的是,重購退稅沒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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