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抵押權設定金額與成交價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16-04-09 09:03:25
※ 引述《CyberFret ( )》之銘言:
: 我在該網址看到下面這一段話, 不太了解它的意思
: http://goo.gl/8wGRGg
: 若註有抵押設定,須於契約簽定時,尾款加上賣方增值稅的全額應大於賣方的抵押設定款
: ,較能保障權利。
: 我的解讀是這樣:
: 1. 假設賣方的抵押設定款是1000萬, 所以交易價格必須大於1000萬,
: 比如說1200萬, 這樣對賣方來說, 不但可以把銀行貸款還清, 還
: 可以補貼增值稅的支出.
: 2. 按1, 句中的"保障權利"應該是保障賣方的權利
: 請問我的認知有錯誤嗎? 謝謝
應該剛好相反 是為了保護買方
一般抵押設定大多是最高限額抵押權 不見得借到滿
好處至少知道這個抵押權的上限 原文的本意是說
不要賣方繳完增值稅後 剩下的尾款還不夠償還借款
錢都給了結果不能塗銷設定 那就糗了(過戶與否都很尷尬)
若前面款項還沒動用(比如在履保) 還可以拿來繳
若以讓賣方動用且已花光 那案件就會卡住
要在買賣價金以外再找錢來補
作者: CyberFret ( )   2016-04-09 09:18:00
如果賣方明明可以塗銷, 卻故意不塗銷, 硬是把房子過戶給買方, 有這種事嗎? 還是說, 有規定要先把他項權利全部塗銷之後, 才能過戶給下一任屋主?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16-04-09 09:26:00
除非有限制登記 否則過戶不須先塗銷設定 比如買賣雙方都跟銀行貸款 這時就會有一小段期間是買賣雙方的設定都在只是接著買方銀行撥款去還賣方的借款 之後再塗銷買方設定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04-09 09:38:00
且抵押權上限最多只貸8成,商業用只貸7成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16-04-09 09:39:00
原則上正常買賣是能塗銷就先塗銷再過戶 若不能先塗也要確定過戶後能隨即塗銷 但實務上有些案件不一定會這樣做
作者: CyberFret ( )   2016-04-09 09:45:00
實務上是"先塗銷再過戶"占多數嗎?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6-04-09 09:58:00
可是我們好像都是先過戶耶賣屋應該很少有人會自己再拿個幾百萬來先塗銷吧有那個錢應該可以不用賣房子了應該是過戶完新增一個第二順位抵押權然後二順位銀行會把貸款出來的錢去還一順位前屋主的設定再說,如果沒先過戶,不就等於房子還是屋主的可是你自己去幫屋主把他的貸款全部還清嗎?問題是在600萬的價格去買間還剩七百萬貸款的房子上吧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16-04-09 11:34:00
案件接多了就會遇到各種可能性,有些案件照正常程序反而會卡住,所以代書會設計一些機制保護交易安全,特別是"投資件",當然理論跟實務經驗都要夠,不然還是可能出包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6-04-09 13:38:00
可能我還很菜啦哈哈~想請教樓上Z大,可以舉例像是哪種機制呢?沒遇過所以有點好奇,沒過戶先清償的話要怎麼保障買方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16-04-09 14:25:00
工具不外乎本票,抵押權讓與,買方設定二順位,信託,連件送,證件先扣,公證契約等等交互運用,當賣方有私人錢莊二三胎又被預告登記時,常要買方先出錢來清償,不然幹嘛便宜賣你,乾脆放給他爆就好,投資多少有風險,有的客戶又怕麻煩又想省代書費,那就看人品(換代書作自己的風險控管,若出包客戶自負其責)。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6-04-09 18:27:00
塗銷都在過戶後,借新銀行(新屋主)還舊銀行(舊屋主),然後舊銀行會核發塗銷證明給舊屋主共同委託的代書,所以為何要找專業的第三人。而且在簽約時也會跟原銀行確認還款金額總數所有保障的部分,簽約時都會註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