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linwu (Y.Ben) 2016-04-11 12:31:00
都市計畫申請工商綜合區當成集合住宅使用,新北市好棒棒親愛的市民朋友 您好~臺端陳情「新店統一工商綜合區內建物(建案案名:陽光PARK)涉及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一案,經查該建案座落之土地係屬94年8月18日發布實施「擬定新店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細部計畫」案之「工商綜合專用區(一)」及「工商綜合專用區(二)」,有關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應依前開都市計畫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辦理。為確認實際使用情形,本局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現地訪視,續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