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456ai456 (ai456)》之銘言:
: 板友大家好
: 前半段流程其實跟仲介已經有些不愉快
: 但現在是已過戶完成
: 名字已是買方的
: 可是交屋當天一看,才發現當初說要修漏水完全沒修
: 隨隨便便油漆交差
: 政府規定有半年的擔保責任吧?
沒錯
: 長輩看到火大,也不簽銀行尾款的部份
: 說要修好才簽
: 不然大不了來告,看誰理虧
其實一半一半
: 現在等於是屋主拿不到尾款,但房子名字已是買方的
: 我是想確認
: 最壞如果真的告上法院
: 我們前面的頭款應該都拿的回來吧
100%不可能拿得回來
: 不會有任何損失吧?
: 在怎樣我們都是有理才對
: 謝謝各位解救燃眉之急
屋主不修繕告上法院是一定可以的
但是要因為這點解約100%不可能
就算是凶宅未告知都不一定有辦法解約了(賠償是一定有)
所以不要想解約這塊
再來是不簽尾款交屋這塊
損失比較大的其實也是買方
因為貸款下來了不管有沒有交屋 利息就是開始扣了
但是你這段時間完全無法使用這房子
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請專業來估修繕費用
看要你自己修繕要屋主折讓還是屋主修繕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