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vCPP (西嘉嘉)》之銘言:
: 我覺得,都要開始玩容積率了,與其公辦,不如開放私辦。
: 就立個社會住宅法,只要有住三土地就能申請。
: 申請以後地目立刻變更為商四,不過強制要蓋社會住宅,
: 租金水平必須訂在建築成本分五十年攤還零利率+地租,
: 完工50年以後可以自行拆除都更。
簡單計算一下你的政策
租金水平為建築成本50年零利率攤還+地租?
商四土地800% 假設建坪=10倍地坪
建築成本假設每建坪10萬
土地公告地價假設每地坪50萬 公告現值80萬 市價100萬
每年地租為公告地價的4%
每戶社宅單位30坪 地坪3坪
每年此戶社宅應付出房租:
300萬/50=6萬
+ 150萬*4%=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