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vCPP (西嘉嘉)》之銘言:
: 我覺得,都要開始玩容積率了,與其公辦,不如開放私辦。
: 就立個社會住宅法,只要有住三土地就能申請。
: 申請以後地目立刻變更為商四,不過強制要蓋社會住宅,
: 租金水平必須訂在建築成本分五十年攤還零利率+地租,
: 完工50年以後可以自行拆除都更。
簡單計算一下你的政策
租金水平為建築成本50年零利率攤還+地租?
商四土地800% 假設建坪=10倍地坪
建築成本假設每建坪10萬
土地公告地價假設每地坪50萬 公告現值80萬 市價100萬
每年地租為公告地價的4%
每戶社宅單位30坪 地坪3坪
每年此戶社宅應付出房租:
300萬/50=6萬
+ 150萬*4%=6萬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17:00土地賣掉錢太多 定存銀行不收啦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18:00而且不是要把出租稅率比照自用 實際稅金成本應該還會更低哦你已經算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20:00提高報酬率很簡單 把土地市價壓下來啊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22:00也是 地價低於這個價大概也不好出租了
台北10萬好像太低,東明公共宅每坪20幾這可能包含設計監造土地改良基本裝潢畢竟也不可能隨便就蓋...而且毛胚沒人要住
10萬造價是估計太低 不過那是北市都要守法才會特別貴把含裝潢20萬估進去的話 其實報酬率也不會差太多 畢竟成本也上升了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5-19 12:27:00你超過500萬去銀行存存看 台幣定存超過0.8% 有可能嗎?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27:00台灣租金太低地價太高 收租只賺的回造價 土地要錢都不划算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28:00所以地主合理的選擇應該是土地全都賣一賣逍遙去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29:00不過儲蓄險也要繳稅吧 哪所得稅這一項應該扣回去 都算稅前比較合理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5-19 12:31:00那你也修正一下內文吧 故意拿定存來比 比較聳動? 騙不懂的?
儲蓄險要所得稅嗎? 印象中不用說 還是有納入最低稅負制?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5-19 12:33:00還拿台新3.88%來講 那我存過富邦6%儲蓄險是不是更厲害?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6-05-19 12:36:00儲蓄險好像不用 定存要 hmm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5-19 13:50:00你算的沒錯,唯獨漏算原本住三土地變商四,土地價值暴增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