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制度是由買賣方或代書自行申報成交價格
但是主管機關不是檢調
基本上不會去審視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合約
也很難去要求提出資金流程證明
所以若是房仲或投機客存心操弄房價還是有空間
故意申報不實的偏高價格 以拉抬整個房市行情
所以幾年前國民黨還提出實價登錄申報不實地政士不用受罰的修正案
還好後來被行政院長覆議擋了下來
可見確實有一股力量想要不實申報成交價以拉抬房市
但是房地合一稅全面實施後 實價登錄故意不實申報的機會幾乎是沒有了
因為房地合一稅就是根據你申報的實價來課稅
成交價沒那麼高 你故意報高 只是變成多繳稅而已
所以房地合一稅實施可以增進實價登錄正確性
不知版友以為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