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GeaoJF ]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消保處訂租屋新規定 惡房東最高可罰50萬
時間: Mon May 23 12:38:04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消保處訂租屋新規定 惡房東最高可罰5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有鑑於租屋糾紛不斷,消保處研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
載事項」,保障租客及房東雙方權益,條款已由內政部審議通過,預計一、二個月內公告
後設施。
內政部過去雖有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但不具法律效力,現制定「房屋租賃契約
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具法律效力,由內政部公告實施後,房
東出現違反行為,又未限期改善,最高可依《消保法》處50萬。
此次「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押金、水電費、
修繕費用等常見爭議做出較詳細規定,包含押金金額不得超過兩個月、租約中明定水電費
計價方式、房屋損壞若非房客惡意破壞,修繕費用由房東負擔、提前終止契約須於1個月前
告知。
消保處表示,坊間現有的租屋定型化契約中,有許多不平等條款,會先對印刷業者進行宣
導,要求依新的公告內容印刷,讓市面上的契約都符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讓租屋環境更安全、公平。
消保處也提醒房客,若租約有兩頁以上,最好在跨頁處蓋章,避免合約被抽換,簽約過程
中,可用拍照、錄影等方式紀錄點交過程,用劃撥、匯款方式繳交租金,避免有爭議時,
產生難以舉證的情況;新的範本將來會公告在官網,若現行租約有不合理、違反之處,可
向消保官申訴。(楊寧芷/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9BpTAw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