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5-27 23:58:16依現況交屋講的是房子
跟房子有關固定物不得拆走
冷氣跟電器非房子的一部分
再來合約書對家電器 家具 窗簾等等
都是附贈,非銷售
附贈就是我願意送你妳願意接受那就送給你
他也可以不送給你自己買
這類的也有幫朋友處理過
很簡單就跟買方說我通通家具都不送你
明天我就派車運走
買方也是很爽快說拿走壓
隔天車來就縮掉
還要買方偷5千塊貼給搬家公司
※ 引述《chrisbosh01 (包許)》之銘言:
: 小弟有幸麥了間房子
: 但在驗屋的時候
: 發現冷氣機以及一台廁所暖風機有問題
: 仲介是跟我說這個屬於附贈物
: 不能要求屋主修理 或貼補尾款
: 但我覺得實在不是很合理
: 當初若知道沒這些東西的話 我出價當然就會更低了
: 所以來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 合約上滿明確的有列到這些傢俱
: 並且明文現況交屋
: 若屋主堅持不修理或貼補尾款
: 可以告他並要求賠償嗎?
: 另外若後來不成交了
: 仲介服務費有可能退嗎?
: 雖然金額不是很大
: 但單純就是起毛子的問題
: 跪求各位大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