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大大 , 一個頗急(棘手?) 的問題 @@
我最近才剛透過仲介買屋~ 代書已經在辦過戶手續了~ 預期在下月底交屋~
我也繳了 頭幾筆的款項到屢保帳戶 ~ 目前只剩餘幾百萬的尾款還沒付.
之前看房子, 房子本身 沒有漏水狀況~ 而且 賣方在屋況說明書上
有清楚的在下列兩個項目,都勾選 "無"
-建物是否有滲漏水情形
-是否曾在最近一年內修復滲漏水
我們看屋況確實沒有明顯漏水狀況.
當時仲介也很努力幫我們講價錢, 結果就簽了一條"增補契約".
(已經忘了當時情況 ,為何會同意簽這一條, 可能是屋況我覺得正常,
可能是同意這條款,價錢好談 ?)
條文如下:
雙方於民國XX年3月X日
甲方(我)以至現場確認,本標的物現況無滲漏水情事,若日後買賣標的物發現
尚有其他漏水情事者,甲方願自行負責修復且同意完全免除乙方(賣方)
滲漏水瑕疵擔保責任,本案亦不適用XX房屋提供之漏水保固保障辦法
現在仲介跟我說樓下住戶反應她前陽台有部分漏水情況
(我看確實是我買的這戶所造成的影響, 需要修繕,費用還未知....)
我只是想問....在還沒交屋前~~ 樓下新鄰居反映這狀況~
我該負責處理嗎? 還是原屋主應該負責呢? 多謝大家 QQ ...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6-05-29 02:02:00這條"增補契約"無效 要求原屋主修復
作者:
beebeebee (beebeebee)
2016-05-29 05:52:00如果是租房子就沒這困擾了
作者:
oreal (沒有框框的生活 無價)
2016-05-29 06:34:00修繕找師父估價一下,有可能只是五萬內的小修就能搞定,不用為了這五萬卡住囉,協商一下看誰要出
作者: Ayuu (瓜子見習生) 2016-05-29 08:50:00
買公寓真麻煩地坪少又賣貴
這個可以再跟他們談 甚至這已經算是詐欺 你都還沒開始裝潢進住就開始漏水 第一個賣方勾無漏水就有問題了除非是他事先跟你講有漏水 然後把房價折抵 再簽這條才有效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5-29 10:02:00這招好怪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16-05-29 10:20:00屋子不清楚的地方漏水~屋主都有義務修繕~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6-05-29 10:31:00屋主要修,不要被騙了,要爭取!
作者: snsnsn (Leisure) 2016-05-29 10:35:00
漏水會在交屋後發現,然後又剛好最後加那條,擺明就是被衝康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05-29 10:46:00合約是有效的…被仲介坑了你現在要做的是,請樓下住戶舉證說明漏水發生時間是在合約生效日之前如有必要,還得先請人用紅外線檢漏,請檢漏公司提出鑑定報告
還詐欺咧 一堆象牙塔的人活在這邊,還沒交屋 樓下反應漏水檔然找前屋主。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16-05-29 12:25:00基本上漏水瑕疵無告知,都可以爭取,衝吧!
有大大說屋主要負責,有人說我要吃下這悶虧. QQ..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5-29 14:45:00找仲介了啊,服務費收假的喔
作者:
top911 (聖誕)
2016-05-29 15:00:00退屋吧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6-05-29 15:36:00民法354 賣方應負瑕疵擔保 若增補條款有效 賣方所得利益最大(免除擔保責任)坊間仲介的漏水條款是代位求償若主要擔保人免責 如何代位求償 在該增補條款中 是賣方表人 還是仲介表人 或是事後發現 不是當事人不敢推論民法359 解約顯失公平 應走價金折讓或修復民法366 賣方隱瞞瑕疵未告知 增補條款無效 賣方仍需負責不是法律班科出身 解釋法條有誤 也是很正常的 去找律師吧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6-05-29 16:27:00你怎麼會簽這個?不過房子未交屋前還有轉圜
這是黃色牌子的房仲吧!合約陷阱超多,增補契約很會!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5-29 20:40:00應該是價金折讓或修復吧,要證明賣方隱瞞很難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05-30 17:15:00所以要先收集證據,樓下住戶反應的時間點決定一切,獲得有利的條件後才去跟房仲攤牌仲介很明站在賣房那邊的,是你的敵人,不必花心力叫他做事
作者:
rul543 (台灣馬媚娘傳奇)
2016-05-30 21:58:00很明顯被仲介冲康了,自己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