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內戰大量的難民移入港英政府和國民政府都有安置的作為只是採取不同的作法港英政府的公共房屋並沒有限定居住的對象是本來就住在香港的人還是中國內戰的移民對港英政府來說 他們沒有分別所以能入住的標準就是收入財產限制這些在50年代以前香港本地人住宅本來就很簡陋港英政府也不太管是後來人口增加的太多不處理會造成嚴重的公安問題甚至社會不穩定才介入處理 走上公共房屋政策的道路國民政府成立眷村的安置方法台灣的人都很熟悉就不特別多說這兩者有異同之處 就讓有興趣者參考我不是香港人也不是外省人這些讀來的資料不敢說一定都對如果有指教都請分享很多人說某些先進國家都有公共住宅多高比例如何也有人說 台灣不需要公共住宅我想公共政策都是應著社會需求一步步走來的都有它的歷史脈絡多研究理解其他國家社會為何需要會有助於我們瞭解自己需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