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A仲介(大間仲介業)簽一般約之後
不到一個禮拜就出現一位很急的買家
看完房後,急著要馬上簽約
簽約價格很接近我的底價,但我一直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有:
(1)「買家有不合流程的特殊需求」
因為買方換屋需求,急著一定要在一個月內入住,但履約對保根本來不及完成
所以有可能在對保前 就先讓買家入住
我們直接拒絕這點要求,因為住了換鎖 到時候尾款出不來 超麻煩的
雖然仲介一直說 如果有問題 產權可以再過戶返還給我們
但是現實上占有移轉了 需要透過訴訟要回房子 徒增困擾
(2)「仲介強調斡旋非必要,一直想約出去當面談」
我本來說可以先下斡旋 我這周末考慮看看
可是仲介一直強調 買家很急著這兩天確定簽約
所以不要下斡旋了 直接去店裡談
(3)「昨天看屋今天談,今天就要簽有特約條款的買賣契約」
理由是:要先簽約才能送銀行估算貸款成數
但言談中我們得知,此買家也有喜歡另一家,且跟銀行口頭試算過了
那為何我們必須先簽再送?不能也先口頭試算評估
(過程中一直專注在探底價,買方一個月須入住的問題似乎已不存在、可以克服,
重心完全是在談我們可接受的價格跟條件)
(4)「簽特款無條件解約有什麼風險呢?」
仲介很強調 契約要有特約條款 就是銀行對保如果不通過一定成數
就無條件解約 因為買家並無其他資金來源
乍聽之下賣方確實也不會有什麼損失,但還是不確定其中的細節
是否有其他可能存在的問題呢?
售屋上買賣雙方當然都有各自立場和考量,
但主要想請教賣方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什麼呢?
萬分萬分感謝大家<(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