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2016-06-25 14:21:37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昨(24)日二讀俗稱「囤房稅」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
,未來擁有新北市房屋四戶以上者,稅率由1.2%調整為2.4%。新北市民最快在
2018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就必須適用新稅率。
預估受影響的市民人數約新北市總人口的5%,影響在10萬戶以下,每年可增加
的稅收約3億元。
財政部於2014年調高「非自住用途」房屋的房屋稅率,將區間訂為1.5%到3.6%
,實際徵收率多寡則授權給各地方政府決定。部分縣市按民眾的持有戶數分級
,囤房戶數愈多的民眾,所適用的房屋稅稅率愈高、整體稅負愈重。
根據新北市議會通過的提案,新北市採單一稅率,「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
益出租人出租途者,三戶以內的稅率是1.2%,第四戶以上的房屋就要適用2.4%
的稅率。值得注意的是,法案雖於今年通過,但民眾明年仍會適用舊的稅率。
新法生效時間點落在明年7月,由於房屋稅繳納季節是在5月,因此民眾實際受
影響的年度會是在後(2018)年。
連結:聯合新聞網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785489
其他:
贊成囤房稅,這樣可以抑制投資客、置產客囤房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