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選擇性忽略很多操作手法。
今天假如我自住客,我的房子買500萬,漲到1500萬的時候我賣掉租房,
等到跌回500萬的後再買相似規格的房子回來自住,中間就是有1000萬的利差。
如果,我們做了相反的操作,那麼我們就會賠1000萬。
又比方說,我們今天有500萬的房子漲到1500萬,假設銀行願意讓我們貸款8成,
我可以把房子從右手賣給左手(自住不要跟我講說沒太太沒小孩),
這樣可以多貸款700萬出來。
貸款700萬的利息假如是1.87%,我只要找到超過1.87%利率的投資標的就能套利。
甚至我如果找到年報酬5%的東西還能(在貸款25年的條件下)靠利息本利攤還房貸。
另外,租金和房貸利息都是可以扣抵所得稅的,
但是目前(未來就不一定了)實務上因為房東不想把租金收入納入自己的所得稅,
所以他就不讓你報稅免得被國稅局查。
而買房子除了房貸利息可以扣抵所得稅,
另外如果你租屋的成本大於你房貸利息加上頭期款資金的機會成本(比方買股票/定存),
而且房價又能維持不變的前提下,那麼你買房子就是在賺自己的租金套利。
也就是在以下算是成立的時候,買房就是爽:
租金-(租金所得稅扣抵)>(房貸利息)+(頭期款機會成本)-(房貸所得稅扣抵)-房價上漲價差
當然,現在版上都在說房價要崩盤惹,所以租屋就是爽:
租金-(租金所得稅扣抵)<(房貸利息)+(頭期款機會成本)-(房貸所得稅扣抵)+房價下跌價差
這也就是為什麼高雄王CECA說租金就是基本盤。
所以,說自住沒差去吃香蕉,自住當然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