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永春都更釘子戶 突被拆

作者: thedarioko (YO!YO!)   2016-07-03 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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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陳思豪、郭美瑜╱台北報導】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16年,昨建商森業營造突襲拆除
唯一的不同意戶王家房屋,引發強拆質疑,北市府昨稱依法有據,王家揚言對建商與都發
局長林洲民提告。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態說,都更終究要往前走「10幾年不處理,是政府
失職」。
被拆戶將告都發局
位於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社區都更案基地共126戶,因部分住戶不同意而卡關10餘
年。3月初建商依內政部所訂《都更條例》36條向北市府申請代拆,都發局日前決議不代
拆,但認定此案程序正當且有迫切拆除需求,且指王家喊價12.9億元,與建商估價分回
4000餘萬,30倍差距不合理,要求取得拆除執照和建照的森業「依法處理」。
《蘋果》昨近午趕到基地發現,王家房屋已遭建商夷平,王家代表王東凱昨批,此都更案
已被法院判撤銷、市府敗訴,明將向法院遞狀,追究建商及都發局長林洲民責任。他並否
認開價,稱12.9億元是估算建商獲利。
而市府目前已上訴,林洲民昨說,拆除於法有據,不同意戶曾開價12.9億元,前天又拋出
3億元,北市府難苟同,若最後判北市府敗訴定讞,市府有救濟之道。
柯文哲昨表態,「如果年初台南大地震發生在台北,會發生什麼事?」北市的都更還是要
往前走。
建商不甩王家喊價
永春都更自救會長劉德玢昨不透露自家分回多少,但稱王家約分回4200多萬元,開價高30
倍讓人困惑,感謝柯P用力處理。
律師蔡志揚說,法院僅一審判決北市府敗訴,行政程序仍可執行,若最高法院維持判決並
定讞,屆時北市府恐面臨不同意戶國賠問題。
森業營造經理李政道說,已協商多次、無法接受王家開出天文數字,預計2020年更新完工

永春都更案
★地點:北市忠孝東路、松山路口
★總戶數:126戶
★基地面積:3945平方公尺(約1200坪)
★都更申請時間:2001年1月
★實施者:森業營造
★執照:合法取得建築、拆除執照
★類型:民辦都更
★期程:唯一1戶不同意戶昨拆除,下周續拆剩下3戶同意戶,8月整地,估2020年完工
★改建內容:興建兩棟建物,地上分別為21層、15層建築,地下皆為6層,更新後戶數待

資料來源:森業營造、北市都更處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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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四千多萬開口12億...
學生放暑假沒人聲援
這次不是拆錯了
都更GG...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3 17:03:00
覺醒青年沉睡中zzzZzz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6-07-03 17:21:00
一審判決未定案,也不能敗訴下,強拆住家,但可上訴,強拆是知法犯法,就算他開價不合理,就算都更比例只有一戶,但他還是有地權與屋權,不然怎麼可以未有法院同意下,強行拆房,與未經屋主同意下拆房,如真可以,那你我的權狀都是假的,任何人都可強拆你我的房子,你能接受嗎?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6-07-03 17:26:00
早該拆了 一百多戶就剩這戶12.9億喬不攏台北要讓都更繼續走 就必須要強制執行拆除正義 打破都更障礙 既防災 又增值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17:27:00
幹麻拆 留下來當古蹟不是更好 科科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6-07-03 17:31:00
台北郝郝拆 郝冰冰還不出來負責!
作者: teapot43   2016-07-03 17:54:00
拖了16年
作者: romeogigli (RG)   2016-07-03 18:04:00
靠左派上來的,結果是比KMT更右的極右派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7-03 18:38:00
學生團體演唱會準備中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6-07-03 19:07:00
臺灣最美麗的風景就是釘子戶跟偷拆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6-07-03 19:17:00
tx你就是大家最討厭的那種人,阻礙進步
作者: hydeyhb (海豆)   2016-07-03 19:21:00
貪婪的人還是會有人支持~可笑可笑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7-03 19:30:00
李安安,比李安還厲害一個安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6-07-03 19:39:00
拖到被拆 到時新屋加國賠 可以拿2份 果然龍腦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7-03 20:07:00
拆得好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7-03 20:26:00
有沒有違法 法院自然會判 違反刑事坐牢 民事侵權賠錢要求100%同意的都更本身沒有錯 可是這樣代價太高 就像要求全面使用綠能 基本薪資三萬 甚至台灣獨立這些不能做不是這件事本身不好 是追求的代價太高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6-07-03 20:35:00
要立法所有權人有居住事實無權拆,但無居住事實有依據拆除。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7-03 21:51:00
先了解為啥敗訴拉 建商權變的價格有問題拉 別老是扣人家帽
作者: capirex (′・ω・`)   2016-07-03 22:00:00
覺醒青年怎麼沒去點蠟燭痛哭 高喊 居~住~正~義~
作者: william7713 (..)   2016-07-03 22:12:00
柯P講得很好啊 沒地震過不知道痛 一堆只為了錢
作者: dearwilliam (皮皮的爸)   2016-07-03 22:57:00
現在是建商拜託都更,十年後是拜託建商都更
作者: godwed (章魚)   2016-07-03 23:26:00
為什麼不能避開王家都更?
作者: decay (芽虫)   2016-07-03 23:43:00
請問王家被強拆後,可以對建商提假扣押程序嗎?
作者: scasper (no country for the old )   2016-07-04 00:13:00
操...馬英九 不用負責嗎?
作者: shhsu (shhsu)   2016-07-04 00:31:00
還記得文林苑,當時多少學生、社運人士、公民團體排山倒海的責難、抗議,而今,都靜悄悄,沉默的彷彿不曾存在過....還記得龍腦屋主得知房子被偷拆痛哭流涕,一樣是靜悄悄...
作者: nineth32   2016-07-04 00:58:00
原來不住那裡就不算自己的房子了......
作者: cdts (想一想)   2016-07-04 01:12:00
拆的好 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7-04 01:54:00
這個世界往前走了 堅持留在昨天的人 就繼續在原地轉圈吧
作者: lOOYEAR (100種生活)   2016-07-04 02:11:00
文林苑跟此案完全不同 不能比較如果真的人神共憤,那新聞不會靜悄悄,別忘了台灣人練小白都可以鬧大的...
作者: daenvgil (毛毛)   2016-07-04 02:46:00
就貪心而已拆了也是應該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6-07-04 06:22:00
這麼貪心自私,妨害守法不貪心鄰居權益,該坐牢,關到死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6-07-04 07:27:00
會沒有太大的抗議,就是無法引起民眾認同。看來就是大開口死要錢的釘子戶一個。
作者: kivencco (kivencco)   2016-07-04 10:06:00
反正民事的部分,政府敗訴也不用賠到12.9億..猜約5千萬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7-04 10:39:00
屋主方法錯誤 一開始就說要錢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6-07-04 11:05:00
至少誠實 推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7-04 11:08:00
要證明損害恐怕律師費訴訟費賠一賠就沒事了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6-07-04 19:30:00
和文林苑的差別在哪請教一下?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7-04 20:50:00
政黨顏色/透天與公寓
作者: qazwsx789 (dd)   2016-07-05 00:20:00
不是不能拆,是不能給你拆
作者: segga (GJ)   2016-07-05 01:21:00
開價高得太離譜當然沒人理你 呆子
作者: beefang (beefang)   2016-07-06 00:35:00
自己的產權當然不能容忍被侵犯啦 但 建商申請把你家劃出你也不同意 那心態就人人皆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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