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讓我簡單敘述一下。
小弟住在A棟的7樓(最高8樓),隔壁B棟最高為7樓(上面就是頂樓平台),
A與B棟同一個管委會。
今年4月,我的主臥室天花板,遇到下大雨後,天花板(約110*60cm)
開始有油漆剝落+白華現象。刮除乾淨後,最近又遇到下大雨,
範圍擴大為(115*65cm)
6月初通知主委後,也請抓漏師父來鑑定。因為A棟8樓外面是陽台,
也沒有水管線,初步判斷可能導致我家滲漏水的原因,可能為
1. B棟頂樓平台連接A棟的防水層失效(但是B棟7樓天花板沒有滲漏水)
2. B棟頂樓排水管線有問題、或是破裂
結果主委表示,若是第情況1,可能管委會出1/2費用,
B棟7樓屋主出1/2費用,但是假若屋主不願意出錢,
可能要由我跟管委會共同負擔情況1的施工費用。
請問這樣的處理結果是合理的嗎?或是我該採取何種方式來因應呢?
寄發存證信函給主委?B-7F屋主?之類的會比較好嗎?
因為真的很困擾,還請各位幫忙回答,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