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去年在觀音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是間三房的預售屋,今年7月中旬代銷通知準備過
戶,驗屋是由代銷負責,截至今天已經驗屋三次了,缺失一堆,而且覆驗的時候完全沒有
改善就要我覆驗,不明白沒改善要覆驗什麼?
目前有一個棘手的問題是,乾濕分離的浴室,只有淋浴拉門內部有排水孔,拉門外面(洗
手台、馬桶都在拉門外)沒有排水孔,建商把拉門門檻鑽了兩個洞,說是萬一馬桶還是洗
手台水管爆裂漏水,水可以從那兩個洞流到排水孔去。我實在很無言,好好的淋浴拉門鑽
孔,洗澡的時候水一直往外流,這還是乾濕分離嗎?而且拉門外面沒有排水孔,平常怎麼
刷洗浴室? 代銷居然要我習慣用擦的就好?!
吵了半天之後代銷居然說不然給我一萬塊當做補償叫我不要吵了,我當然是拒絕,並且要
求要留尾款等到問題解決後再進行交屋後續,代銷說不行,說我當初沒在合約上寫拉門外
面也要有排水孔,乾濕分離本來就只有拉門內才有排水孔,拉門鑽孔補起來就好,合約上
沒有寫可以留尾款,我下週一定要讓銀行全額撥款不然就是違約,建商會告我。
想請教大家,合約上沒有寫可以留尾款,真的拿建商跟代銷沒轍嗎?乾濕分離真的是拉門
外本來就沒有排水孔嗎?這建案真的很怪,兩房的浴室拉門內外都有排水孔,三房的就沒
有,我問過代銷這個問題,他回答不出來。
當初功課做的不夠,糊裡糊塗簽了對建商有益的合約實在很後悔,希望大家能幫忙給些建
議,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