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die (愛死)》之銘言:
: 和好姐妹一起租屋好久了
: 繳了好幾年的租金
: 最近想說合買一間房
: 不知道有麼方式保障雙雙方嗎?
建議你可以參考我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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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m-5Ad7 (home-sale) [ptt.cc] Re: [閒聊] 台中投資小砲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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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很多網友講了:誰住主臥室? 另外可能還有有停車位誰能用?
2. 好姊妹吵架怎麼辦?也許真的不會吵架,那結婚怎麼辦?
3. 以前租房,也許房東直接包水電,現在一起買水電怎麼算?
我個人認為比較好的處理手法,就是一個人貸款買,
另一個人固定付總價一半乘以房貸利率的錢當房租給買房子的人。
頭期款不夠就付房租的人用房貸利率的利息借給買房子的人,
如果最後把房子賣掉的時候賺了錢,就請好姊妹吃吃飯出國玩,
(不過現在房版風向一片向下,買房大概要賠到賣身賣腎惹~)
要是沒賣,將來買房子的人要是結婚了就有現成的房子可以成家,
這樣應該是最公平、最友善也對雙方最有保障的做法吧~
反觀要是各自出一半的話,突然要把另一半的產權買下來可能也拿不出這麼多錢。
要是有人還急著用錢,到最後便宜賣,只好被撿便宜的投資客買走,不就很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