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了房不住 空屋稅課市價2% 如何?

作者: Tosca (hi)   2016-09-20 11:05:37
其實我覺得這觀念很矛盾
房子買了就是要拿來住 乍聽下合情合理
實際想想 不對阿 那一堆要租房得要去跟誰租=.=???
有搞懂我的意思嗎
板上明明一堆人就是在租房
你工作外派某個地方幾個月 或學生去外地讀書
沒宿舍可住 不就只好租房
那難道說買房出租都不對 都是投資客死死好
沒有自己住就是不對
所以市場上房子都不準出租 要嘛買來住 不然就是賣掉
因為你不住 就是不該持有 這樣對吧
所以呢 學生去外面讀書 抽不到宿舍
就只好買一間套房自己住 因為不能用租的 用租的不道德
用租的就是跟投資客租 是養投資客 是共犯 會下地獄
員工出差幾個月 就是要當地買一間房 自己住
等調回來 再賣掉
都不能租
房子買來不自己住 就是要課重稅
所以買來出租都該死
所以你要做個好人 就是不該買房 也不要買來出租了
市場上所有出租的屋主都該死 該下地獄
所以不要出租了
那學生想租房怎麼辦?
不知道 你不該跟投資客租房 跟包租公租房 這樣不道德 這樣養肥投資客
你抽不到宿舍 就去睡網咖阿 睡同學家阿 怎麼可以租房呢
完全不對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0 11:10:00
你這個跟原來的問題不一樣 他問的是空屋稅 出租的不算是空屋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6-09-20 11:11:00
外派的,家裡還有其他家人。不會沒人住,當然啦!還是會有極端的例子,就跟仁醫舉的例子一樣
作者: Tosca (hi)   2016-09-20 11:12:00
空屋稅不切實際 太容易規避 你說要出租 那就一元出租給仲介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09-20 11:13:00
還沒租出去的 也算空屋 反過來想 租出去後 房客沒來住這樣怎麼算?
作者: Tosca (hi)   2016-09-20 11:13:00
你說要水表電表 我裝台冰箱開著就不是空屋了用個自動灑水設備 就有水費了 就不是空屋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0 11:13:00
我也很討厭空屋 覺得這是浪費資源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0 11:14:00
但是空屋稅不太實際其實就報出租的房子減免非自用住宅稅率 就等於收空屋稅了這樣可行性比較高 政府也不用一直實地查核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9-20 11:15:00
所以說光認定就有問題閒置當然不好, 而且會有治安問題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9-20 11:19:00
你到底是不是投資客啊? 投資客買房來出租 是逼不得已~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9-20 11:19:00
用水電使用量來選出空屋只是讓空屋去浪費水電而已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9-20 11:20:00
政府可能要想個更聰明的方法
作者: Tosca (hi)   2016-09-20 11:24:00
投資客有千百種 勿一昧的認定投資客都是同一類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6-09-20 11:24:00
套套沒那麼多屁股住那麼多房 只好拿來出租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9-20 11:24:00
出租給自己就好啦 難道還有租金指導價嗎
作者: Tosca (hi)   2016-09-20 11:26:00
搞出租的投資客當然很多 不然你以為大家是在跟誰租房?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6-09-20 11:36:00
還在1元出租,上次網友都跟你說國稅局不是吃素的,這麼健忘?到底是真不懂還是一直裝傻啊?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6-09-20 11:59:00
要課空屋稅 去國外考察一下 技術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 學者不要老是為建商喉舌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9-20 12:19:00
這麼愛炒房,怕被客稅。就趕快賣掉不要養蚊子阿炒房養蚊子,搞得社會問題一堆,繳點炒房稅也還好啦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9-20 12:40:00
自動灑水是蠻便宜普遍了....幫盆栽澆灌。
作者: dferww55   2016-09-20 13:08:00
這個有心要完善法條都不難
作者: vulurn (克難)   2016-09-20 13:41:00
租屋強制登記,可以將租金所得明朗化,也可用來判斷是否空屋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6-09-20 15:16:00
一元租給外勞 呵
作者: motokur (人生的長旅)   2016-09-20 16:42:00
硬是要舉些奇怪的鑽漏洞作法幹嘛...
作者: shn (HAHAHA)   2016-09-20 22:06:00
租給外勞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9-20 22:40:00
租給外勞,其實工業區周圍早就有租給公司的有些老社區樓下一堆腳踏車就是宿舍。法條多細是小事,問題是政府沒有人力查核。所以立法要先求規則簡單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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