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看兩間房子,中永和交接處,兩間都是舊公寓30幾年
A
權狀19 室內使用坪數17
有都更機會,整合ing
3樓
近捷運、大馬路旁巷子
B
比A貴接近一百萬
權狀24 室內23 但多一個不計坪數的小露台約1坪多
較沒有都更機會、巷弄內
4樓
離捷運較遠
簡單說
A的好處是交通方便、有都更機會
B是住起來舒服又爽、空間大
(其實AB 騎車也差不多五分鐘
我傾向B,因為使用空間大
現在兩大一小、未來兩大兩小可以一次定位
朋友家人傾向A,先求有將來再換房
A比B好脫手、交通方便好租人
可是我覺得如果沒有脫手、A都更不知道幾百年才會用好
這幾年都要窩在小小房子
等老二生出來又要搬家
朋友家人覺得買房要考慮脫手是否容易
不然以後年紀大換房不容易
難道不能同一個地方住好幾十年嗎?
板友覺得如果是您
會選小A還是大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