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aren (寡人)
2016-11-19 22:31:09最近看上一間預售屋(使用執照剛下來)
也付訂金拿到契約書樣本
回去對照內政部提供的範本與網路資料發現
許多保障買方的資料都不在裏頭
直到要去簽約時向代銷反應希望能修改或增加一些內政部的資料
結果一直碰壁
其中有幾項專案經理說這不能改,老闆不會同意的
或是說這樣我一改其他住戶萬一都要改,那就很麻煩,不能有特權
修改如下:
1.原條文:
買方同意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起,不論已否遷入,即應負擔本戶水電費、共用水電費、
瓦斯基本費,社區管理及清潔費等,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三十日後,不論已否遷入,即應負擔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
,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專案經理主張: 交屋後如果我們進去裝潢,那水電開銷怎麼會是建商付,這樣不公平呀!
(那為何內政部的條文會是規定30日後才由買方支付呢?政府這樣規定是何用意有人知道嗎?)
2.原條文沒寫到
增加自
政府規定的建商都不肯依規定改正了,你能指望日後交屋哪邊出問題他會好好處理?退訂吧
作者:
romin (米)
2016-11-19 23:45:00退了吧 連基本的都做不到
作者:
guaren (寡人)
2016-11-19 23:54:00謝謝大家建議,但建商可以改主張說他們是成屋所以不受預售屋條文規範嗎?
作者:
amaisar (阿!麥煞)
2016-11-20 02:03:00阿就不要買啊...不過應該大部分都這樣XD..
作者:
HSTim (科科)
2016-11-20 09:20:00你看的時候事實上是成屋 拿預售屋要求去主張他違約不奇怪嗎我倒是覺得兩點都沒什麼大不了的....
作者: geeg (no) 2016-11-20 10:32:00
使用執照下來,建商用成屋價賣你就好啦。預售屋價格跟成屋不一樣,如果案件不錯,建商不會想賣你。
作者: wei5566 2016-11-20 12:41:00
也有成屋的契約範本阿 不是只有預售屋有 他在騙小孩嗎?
最扯的一條是原本規定5%的交屋保留款幾乎沒遇過建商願意遵守的,連打電話去消保官投訴都沒有用
作者:
guaren (寡人)
2016-11-20 20:23:005%跟交屋後30日才需支付水電這兩條建商堅持不肯修改!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16-11-21 20:03:00他不會用成屋買的 因為他不會給成屋契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