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法也明訂同意改建比例,必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
我覺得這點很合理,別以為每個人都是心存貪念所以要當釘子戶,
老房子住的好好的,偏偏讓人換成冷冰冰的高樓大廈,還說這很便利很安全,
一旦不願意都更就被貼上貪心的標籤說成是釘子戶?
我更不懂政府憑什麼用一句安全有疑慮就要剝奪老百姓居住的自由?
如果只是看房子的年份就能決定是否安全也很好笑,
那很多公家機關都要先拆掉,包括總統府在內,
啊?? 什麼? 你說它經過了多次修繕,而且基礎做的很紮實,所以沒問題,
政府平常講別的話你都會懷疑,為什麼這句你就深信不疑?
台灣到底有多少人是因為住在年久失修的房子裡面被壓死的?
先別拿維冠金龍出來說嘴,在沒有天災的情況下,
老房子自然倒塌壓死的機率恐怕比被雷擊的死亡率還要低吧,
如果當年九二一震央在北部,最大的可能是不管新舊建物都會倒一大片,
八成有人又要說九二一之後有加強建築物耐震的法規,
照這樣的邏輯,是不是九二一之前蓋的,都應該一律剷平重建?
強拆釘子戶這種事,只有共產國家才幹的出來,民主國家哪一個會這樣亂來?
要這樣亂來,是不是你家裡有老車一律要先拖進廢車場報廢掉,
我怎麼看都覺得死於老舊車輛事故上的人命一定比老房子多,
那寵物如果老了是否也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我就合理懷疑寵物老了會精神失常亂咬人啊,為了安全,這能不預先處理掉嗎?
那老人呢?比照辦理?
我覺得台灣社會最麻煩的不是藍綠惡鬥,而是很多人都沒有是非觀念,
一大群人都是理盲而濫情,人云亦云,一天到晚被有心人士帶風向牽著鼻子走,
卻還自以為正義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