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apsara (ilapsara)》之銘言:
: 所以房價租金比是1070/31.2=34.3(而且不是新成屋)
: 而這篇報導說國際間合理的「房價租金比」大約是在20倍到30倍之間
: (http://blog.housetube.tw/archives/32480)
: 請問這樣代表新竹房價還是偏高嗎?
: 還是可以伺機動手了
: (感覺新竹房子降不太下去)
: 懇請各位解惑 感激不盡
: ※ 引述《jflat ()》之銘言:
純粹討論所謂國際間合理的房價租金比20到30倍。
這個說法完全沒有考慮到兩者房屋持有稅的差異。
以美國為例,房產稅約為房屋買價的1~3%
等於1000萬房子一年要繳10~30萬房屋稅。
台灣的話頂多1萬塊到頂了,之後還越來越便宜。
這樣30年來看單純房產稅持有成本
1000萬房子用最低1%來算。
美國實際成本為1300萬
台灣實際成本為1030萬
所以合理房價租金比應該是20~30倍再乘上
1300/1030=1.26 約為25~38倍。
且房子放越久,房價持有成本差越多租金比應越高。所以才會有台灣房價租金比平均到60
倍的情形。
台灣買房子價值屬於自己的,國外買房子是買來
繳稅給政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