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約3年前在高雄買了小套房預售屋
由於遲遲無法完工交屋所以日前
到現場工地看看實際狀況(之前偶而會繞去看看)
但才發現跟三個月前的進度差沒多少
才打電話去詢問,後來才被告知
應該是浴室的窗戶設計與法規不相符合
驗不過才卡在那邊,由於整個工程款
已經繳了將近九成了,建商才說驗不過
跟市政府妥協的方式是將窗戶拆掉改固定的玻璃
這樣就可以驗的過,然後繼續後續的裝潢
如果是這樣又更延後交屋不說,而且與預售時圖型也不符合
浴室空間沒有窗戶這樣就算完工通風也會變差
目前是想請教貴版高手,關於這樣的問題
該看那些相關的法規,這樣往後與建商談判解約時
至少不能被建商給唬住。
第一次發文,如果排版不順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