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大大, 以下是朋友跟我訴說的狀況。
因婚前為證明有結婚的誠意,而買了一間成交價700萬房在台北,
登記在當時還是女友的名下,(後來變老婆了)
有匯款給房仲頭期款三百萬的證明。
這些年來有按月扣款繳納房貸,己還差不多了。
現在婚姻遭逢鉅變,要清算財產。
現況是:人常年在海外,分居,且離婚官司訴訟中。
問題一、
台北房子是登記在老婆名下,
當初購屋的房仲業者已不記得,
岳父岳母及老婆不願提供當初購屋資料,
我所有的也只有銀行轉帳證明。
所以該如何取得當年該屋的市價及現在的價值呢?
這部份找鑑價公司或是??
問題二,
我在婚前多年前於高雄有買一間房給母親住,登記在我名下,
我有當初的成交價,但還必須能提出
2011年11月
2015年5月
2015年9月
這些時間點的房屋價值該向何單位能取得?
因為需提供英文版本(或取得中文版,我會在海外請公信單位翻譯英文)
有試著查實價登錄
但我連自己名下高雄那間都查不到..
=============以上是朋友的問題==============
朋友沒有頭緒, 被老婆背叛的震驚,
加上這一年來的風風雨雨..實在令他焦頭爛額, 想不出什麼單位可以助查價,
只好來房版請教,看是否有辦法可查,提供給法官做為婚後增值財產的計算。
希望能得到指點,拜託各位了,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