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dbc (odbc)》之銘言:
: 台灣買房史上最難 須9.3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
這數字我一直以來覺得是誇大了,因為他是把一個區域的平均
房價,除以該區域的所得。
例如說台中平均的成交單價為800萬,所得是80萬,
得出房價所得比為 10倍
但這個是不客觀的,因為有錢的人會買高價的房,
沒錢的會買低價的房。
實際的房價所得比,解釋成「不吃不喝要花幾年」,這是不對的
假設一個在台中年所得60萬的勞工,他實際上有300萬的公寓
可以選,也有400萬的中古大樓可以選。
不一定會去買800萬的房子,理論上並不會。
所以..實際上勞工成家的壓力,應該是房價所得比再砍一半,
如果說這數字是9,實際是應該是4.5左右而已。
畢竟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會根據實際的情況決定
要買多少總價的房子。
300~500萬的房子,到處都有。但要委屈一點就是了,這住起來
肯定不是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