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都更的違建補償?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6 21:01:10
最近長輩家社區在談都更,更新範圍內有不少頂樓加蓋或1樓違建,作為既得利益者所以
都更意願相對低,要他們同意可能還要大家共同來負擔違建的補償費用。
可是長期獨占頂樓或1樓空地,不但享受不當利益,若還要大家補償他們,會不會導致更
新範圍內的違建報拆案件量增加呢?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我有頂加或1樓違建,長期享受這些坪數利益,既然都更的權利估算
也只算入合法建物,那作為既得利益者,如果不補償我違建費用,參與都意願自然較低了

所以大家怎評價這件事?
作者: Tosca (hi)   2017-04-26 21:02:00
回憶無價怎麼補償?我在這裡住了四十年耶 拿四十億來談在說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4-26 21:15:00
有些是有分管協議有些權狀上是有載明使用權的...在以前某一段時間是合法的而且是花錢買的..但是違建部分可能是違法或是不合時宜...這種權利是可以主張的...每一段時間對於這些地方法令上和民風輿論方面看法都不同臺灣這幾十年法令就改了好幾次...不能單用現在的輿論...很武斷的就說屋主貪心什麼的...這樣無助解決問題...這幾年雙北一直在取締路邊攤和佔用騎樓店家...其實到頭來一些老區真的違法佔用的不到1/3其他都是合法的...就是因為以前有很長的時間民眾政府對於這些權利範圍解釋和現在不一樣在建照權狀各方面觀念做法都和現在不一樣...這些不是用一句貪心就能抹煞的...如果忽視這些城市發展的脈絡反而會流於民粹...
作者: houseguy   2017-04-26 21:26:00
一般行情會怎麼分配?一樓跟頂樓加蓋多一些吧?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6 21:29:00
有道理,如果有分管協議也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reil (REIL)   2017-04-26 22:06:00
當年鄉愿讓別人占用,幾十年困擾不說,今天就是要拿錢來彌補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6 22:23:00
也不見得都鄉愿啦,像mr大說的分管協議也是一種,遇到這種的打官司不見得有用了。不過確實不少人在這類事情上有鄉愿傾向。
作者: moocow (void)   2017-04-26 23:10:00
一樓有拆遷補償 不確定頂樓有否?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6 23:18:00
m大,不知道,聽說還在討論階段。
作者: william7713 (..)   2017-04-27 16:05:00
台灣超多騎樓完全封成自己家...lol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7-04-30 21:40:00
樓上騎樓是有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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