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名詞定義一下:月增率→跟上月比,年增率→跟去年同月比
: 但實際上有意義的是年累積移轉量
: 比方說現在四月就是要看去年1~4月累積量vs今年1~4月
: 由於我還得補資料,先就房仲整理的資料來看看
: 1月 月增率 -17.4% ; 年增率 37.5%;六都增加王 新北市 70.1%
: 2月 月增率 -21.7% ; 年增率 65.5%;六都增加王 新北市 94.9%
: 3月 月增率 43% ; 年增率 30% ;六都增加王 新北市 52%
: 4月 月增率 -13.1% ; 年增率 5% ;六都增加王 台北市 25.2%
: 除了3月量增,其實每個月的移轉量都在掉,但年增率應該是反應了去年Q1的慘淡
: 2月量向來是全年最少,故3月的月增率會比較好看
: 從增加量最多的地方是雙北來看,今年Q1的年增率足足反應了雙北的跌價
請問版上各方高手,
過去幾年新聞報導回溫時,當出現月增年減時,就有一股聲音說是要年與年比才有意義
因為農曆年、鬼月、地震...等因素都會造成月增,所以要年與年比。
那麼今年2017年已經過三分之一了,這4個月都是年增,是否可以說明今年已經
不是最壞的情況了 (不到回溫,也許是解凍中) ??
請問各位的看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