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Po
如題朋友家裡有一塊地
地上有一棟5透天
地上建物是朋友的
土地則是他親戚的
目前都是他們父母過戶在他們身上
但是我朋友在擔心萬一以後家裡出了什麼意外後
跟親戚撕破臉(目前關係不是很好)
他那棟建築物是否只能聽親戚由命呢?
還是說地上建築物也可以爭取甚麼相關的權利?
若不能po這我會刪文,感謝!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7-05-26 18:37:00我怎覺得建物在你朋友手上他親戚比較慘XDDDDDD
作者: MILF (haha) 2017-05-26 18:43:00
只怕親戚賣地給別人來拆屋吧
建物有地上權;如果土地要出賣時,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條件優先購買權。反之建物出售,土地所有權人亦同
作者: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7-05-26 22:22:00雖然有優先購買權,但如果他賣得超高,部也等同沒有?
作者:
EmirC (...)
2017-05-27 07:24:00先看房子有沒有保存登記,有就做地上權登記,沒有就綁租約
作者:
casko (^(oo)^)
2017-05-27 08:39:00如果是無期限地上權 那就恭喜了
作者:
NYYY (NYYY)
2017-05-27 14:43:00同樣的問題發生在我身上。已跟親戚撕裂有沒有這方面的高手教我如何處理。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5-27 15:01:00建物如果有保存登記,應該就不用擔心,上法院最多也是判支付土地租金而已,不用怕被拆,他要買賣也可以用優購權
因為如果有做保存登記,在土地跟建物登記分屬不同人時已視為有地上權。再依土地法104條,優先購買權。如果沒有要買賣就是談租金囉還是Q大有什麼見解
沒什麼特殊見解 只不過有沒有地上權並不是大家說了算有聽過有保存登記的建物仍被判要拆屋還地的案例在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人時視為已有地上權??小弟學藝不精不曉得那個法律有這樣的規定 尚祈大大告知
保存登記=有權狀,登記名下,房屋稅設籍是你名字就算登記名下了。
作者:
weising (weising)
2017-05-28 17:04:00法拍土地跟建物拍定人不同時,視為以有地上權,民838-1.這是唯一有視為地上權的法條,地上權是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但是可以適用民法425-1(如果繼承前土地建物同一人,因繼承土地房屋所有人不同時),推定在房屋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不受449 I項規定,也就是不受租約不得超過20年限制,優購權是依照土法104條,基地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地上權人 典權人有優購權,法條內容很多,手機打字不便,請自行查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