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我目前住的舊社區透天的地坪是不包含巷弄道路,通道地坪還是在原
本建商的手上(留很大一手?)還有巷尾的畸零地也是在他名下。
社區旁邊剛剛重劃完成,最近建商又跑回來要跟巷尾這幾間談要重蓋成大樓...
現在問題來了,他要把我家前面的巷弄一併計入遮蔽率找上我家,原本說土地不
用過就可以算一個建築基地(我家非邊間原地重蓋透天),我們只要出建築費用即能換新
房!?現在又改口說土地要合併一塊蓋好改成持分?頭次聽過透天土地要持分的。
我在想是不是他根本建築法規沒摸熟,才改口XD ,那土地不用併入重蓋可行嗎?要持分就
沒什麼興趣了
ps:小弟我家所在地是高雄仁武,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