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想請教各位。
土地過戶後鑑界才知道有4坪變既有道路,
原地主也是鑑界後才知道,
上網查過有兩派說法,
一派是可以對賣家主張減少價金,甚至是解約。
另一派的說法鄉下土地大多如此,
而大多數的人都會依約履行買賣,默默接受。
爬過此處的文章,發現有篇類似的,
他是賣土地,對方要求按比例減少價金。
大家也認為合理。
只是問題來了,我們問過仲介,
他說大多數都是默默接受,只要我們與賣方講好他沒意見。
也問過代書,但代書怕麻煩,也叫我們接受現實。
當初在簽契約時,沒有明文寫到萬一有部分是既有道路的問題,
這樣我們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還是說就默默接受既定事實?
以上,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