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好像大家都很在乎獲利跟空窗期啦。盈利跟虧損的部分。
: 沒有人注意到這是個很明顯的法律漏洞嗎?
因為你標題講的是聰明的二房東
又不是講法律空窗的轉租行業!
: 只要你是【個人】身份來當二房東。而且沒有【仲介】身份。然後去做類似仲介出租跟代
: 管的事情。就完全不會受到【消保法】跟【不動產仲介規範】的罰則喔。
: 不管你規模做多大。同時出租多少間。廣告如何不實跟錯誤。都完全不會有罰則。
二房東的身分,跟大房東有何差異?
都是一個自然人,取得建物的使用權,然後出租
大房東是有產權,但是在轉租的權利義務上
只要取得轉租條款,二房東在轉租上的權力跟有產權是一樣的
大房東出租房屋,在網路上廣告不實。坪數不實。樓層打錯
要不要被規範?
大房東以個人名義出租。需不需要在公平交易法規範?
大房東不管,為甚麼要管二房東?
: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 這做法就是典型的二房東或類似代管。可是問題在哪裡呢?
: : 問題就在規範上面。
: : 首先他們並沒有不動產從業人員身份。所以仲介業者管轄條例不能規範他們。所以就算
: 我
: : 在網路上廣告不實。坪數不實。樓層打錯。仲介業者廣告不實的6-30萬罰款也不會罰到
: 身
: : 上。
: : 再來因為是個人名義出租。所以公平交易法也沒規範。因為公平交易法的對象屬於企業
: 。
: : 這被認定是個人行為。所以無視公平交易法。
: : 因為這個是先跟房東租下使用權。在把屬於自己的使用權租出去。所以只要合約中沒有
: 特
: : 地註明:禁止分租。就可以在無需告知房東的情況下任意找房客。有任何糾紛跟意見都
: 是
: : 屬於個人行為。有意見就是走鄺日費時的民法。任何罰則都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