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rodle (倒楣的一個月)》之銘言:
: 三年前買了一棟透天,1F店面可以租人,周邊生活機能不錯
: 但住了三年,發現自己對於噪音容忍度越來越低,於是請心動念想換房子
: 於是去看了大雅路上一層兩戶的公寓,對於環境相當滿意
: 但因為爸媽當初有幫忙出一半的頭期款,因此換屋需要他們的同意
: 但現在因為爸媽認為哪有人買掉透天跑去住公寓的,而被反對著
: 我跟老婆相當喜歡新房子的周邊環境,但已經不知如何跟父母溝通
: 他們相當介意一個月管理費要5000元,比原本的透天還要貴
: 我們夫妻一個月合計約15萬的薪水,是可以負擔公寓的貸款
: 不知各位鄉民們會如何處理?
既然1樓可以租人 那就無敵 有固定收入
把二樓整理一下 也租人
然後自己去租公寓住看看。
只要不賣掉,就不必徵得父母同意吧!
公寓有上下吵人的問題,和陌生人搭電梯的問題
(不要說你想買的是沒電梯的 那就不用考慮)
習慣住公寓之後,再去買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