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q2091 (鳥仔)》之銘言:
: 如同題目
: 親戚看上1間房開1480
: 出了斡旋金50萬,出價1230
: 昨天回報成交尚未簽約
: 但親戚後悔不想買了!有什麼責任?
: 斡旋金會被沒收嗎?需要支付仲介費?
先恭喜親戚買到房 恭喜恭喜
===回歸正題===
斡旋成功 回報成交 就是等簽約而已
不想買了 很簡單
25萬賠給屋主 25萬賠給仲介
或者 仲介幫你求情
全部退給你
不用支付仲介費喔~
阿如果你是跟信義房屋買的話
該公司是不會拿這筆賠償金的,會把25萬退給你~
有什麼還想問的都可以推文問唷~
那個什麼斡旋成功拉出來談又砍價的肯定沒下過斡旋,不要不懂又亂發文~
補充:有看到有人說只寫邀約書的
如果要約成功,悔買的話是要賠償承購金額的3%唷
還有人提到一點:不是七天猶豫期,而是契約的三天審閱期
基本上應該有叫你親戚打勾簽名了,這樣代表他已經完全審閱過了
契約寫七天,是這份斡旋的有效期限是七天,這七天內屋主簽收簽名就成立了
過兩天過期簽約都還是有效力der
至於50萬,現在有規範是說支票可以開承購價的5%唷,我也收過一百萬的票XD
每天帶在身上有夠驚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