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58348292 (S58)》之銘言:
: 小的房子要賣了,
: 畢竟是老公寓了,難免有裂縫漏水的情況,
: 我個人是覺得,與其整修後賣,還不如原屋拿來賣
: 一來,我省得操心,二來,買主也可視自己情況處理。想花多少自已掌握。
: (至少,我寧願買沒整修過的,自己知道狀況)
: 不過,小的判斷力常常是有問題的,
: 所以還是上來請教各位大大,有什麼建議。感謝!!
很感謝之前回覆的版友!
小弟房子剛簽完約,
買了一天就有買主簽約了,應該是賣太
便宜,不過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透過大間房仲賣房,
屋子完全就現況任人看,
房仲屋況告知的表單也都照實寫,
漏水傾斜該項也都勾
裂縫之類的也都勾。
雖然我自認一切如實說明,但買方
畢竟是看了不到12小時就簽訂了
房仲制式買賣合約。
我的疑問是,我還需要做什麼來保障
我自己,我這樣賣就是不想日後和買
主之間有糾紛。
因此又來發文請各位前輩指點,
房子這種東西只會出狀況,又不會
自我修復或進化......
買方到時要吵我真的沒辦法耗
再麻煩各位前輩了,謝謝
手機發文,傷眼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