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去年在台中北屯附近買了一戶預售屋,目前已交屋。
但公設部分管委會尚未與建商點交完成,
我的法定車位寬度與買賣契約上不符。寬度應為250公分,實際只有246公分(白線最外面量至另一邊的外側。車位兩旁均為樑柱)
但買賣契約卻未規定車位不符找補的相關事項,僅規定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
但google過很多資料,這已對我造成侵權,的確是需要找補。不懂為何建商客服一直裝瘋賣傻,一直告訴我這對我的持分沒有影響,拒絕做任何賠償。
目前建商不願意做任何處置,而且其他住戶跟我也有相同問題,目前打算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
想請教這個問題該怎麼處理比較合適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