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怎樣的房子比較保值?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7-10-23 18:24:33
這次特別奉送一下.
以後酸酸的戰文的東西,我永遠不回手段或是技巧...
你們愛聽酸酸的自己去問它們...XD
講難聽一點,因為我沒做,所以我才講.
要不是我在板上講..你看板上有做的哪一個投資客會跟你講...XD
你們一輩子當腦袋空空的小白兔..我們大野狼繼續爽爽撈錢...
不過講了還要被酸酸公幹...那我又是何苦呢..XD
所以這是最後一次,以後酸酸討論的議題,所以技巧或是手段,我都部會在講.
你們想聽,把他們趕出本版...不然,自己去問他們.
今天我買一間公寓1F,買賣合約樹上寫500萬...送銀行貸款8成,放款400萬...
是不是很合情合理.
只是,其實我只給賣家400萬...我不講,賣家不講,你們永遠都不知道.
請問你怎樣舉證??你有任何憑證可以拿得出來??
買賣合意就是這樣.
另外說查金流??.
你都無法舉證,你憑啥查我的金流??你要先有舉證我違法,你才可以申請查我金流.
這就是買賣合意很難抓的主因.
他不是串改...他是直接買賣合約書就是作價,沒有真實成交金額的任何書面記錄.
被抓的都是...我跟你買400,買賣合約書寫400.
但是送銀行那邊透過代書串改成500(會做一本假的買賣合約書)..
利用實價登陸還沒登上去前,銀行就撥款的時間差...
這也是前兩年很有名的華南銀行事件.
so..這是兩種不同手段的ab約.....
酸酸永遠都把它混為一談..XD
所以為了報復酸酸,我直接講買賣合約的ab約一般都怎麼做.
其實也很簡單啦...就頭期款那邊動手就行了.
例如買400成交500...
頭期款賣家自己丟100萬進履保,然後買賣違約賠償金額寫100萬.
或是買家丟100萬進去,然後允許動用履保,再把100萬買家自己領出來.
違約金也寫100萬...(20%剛好)
就這麼簡單....
錢請用現金直接進去,這樣就沒金流問題...
(自己耍笨轉帳不要怪我..)
成交的話,所有人都無法查證,甚至所有人都不知道,連代書都不知道.
因為你買賣合約是寫500...代書照實寫而已.
至於說甚麼稅金還是甚麼的...
沒買過房子的酸酸才在那邊稅金...我都快暈倒了...XD
不要說現在的買賣價又不影響稅金外.
就算實價課稅好了...你去算一下,千分之二是多少??.
你把多貸款的這些錢,拿去定存,拿定存的利息來付稅金都比稅金多.
傻了嗎...稅金是三小,可以吃嗎?
另外,我現金過多所以不做ab約.
並且我大力支持大家去查ab約..
這樣市場跟我搶貨的投資客自然會大量下降.
所以去查阿,快去查阿,我跪著拜託你去查...
不過,我嗆你,也嗆中華民國,沒本事沒材料去抓這個.
因為....你根本無法舉證,你怎樣抓??
抓這個比抓違規停車還困難太多太多了...
先叫政府去抓違規停車吧...=.=
生意人場上的一句話,被抓到才叫違法...
這句話不是說你去販毒走私....那叫白癡....
這句話的奧義就是...你無法舉證,無法查證...這種抓不到,生意人就狂做.
例如各大金控整天在內線交易,用外商公司.
你台灣就是沒材料去抓他阿...
在那邊改說甚麼境外公司稅金要嚴查...
啊我手上有外商公司,我看不到嚴查在哪裡耶...查阿,快把幾大金控董事長都抓起來阿.
沒看到某人每次內線交易都跟他有關,從來都沒被判刑過??
阿你台灣就沒材料抓這個阿...所以她違法,你抓不到.
但是你叫他去販毒??...他就從你頭上巴下去.
要找死自己去.
就像ab約...
買賣合意違法阿,但你無法舉證,抓步道..
到目前所有的案例,除了一個自爆(稅金亂報,報了之後又說溜嘴,等於在國稅局前面自首)
其他完全沒案例過.
(我們黑心投資客當然很在乎案例阿.哪像酸民滿口違法,但又不去看案例)
上面大家看到的案例全都是代書串改送給銀行的假交易成交價.
而做這個假交易成交價,串改送給銀行的數字..
這種就是會被巴頭的找死行為.
這種很多連房仲傭金那邊都有證據可以查出實際交易金額不合...
另外建商因為他要報稅.
早期建商也都直接做,近期就是用折讓單..
手段就是裝潢費用灌入....
我不好意思說,南部齁...呵呵~~~
我以前就講過,我近代銷或是找建商的人都是怎樣做?
一進門就說"我是投資客,對你的案子有興趣,我可能會買三五間,所以來了解一下"
下一句就說"但是我要先問...1.給不給做高成交價 2.可不可以不負工程款"
第三句"你們底價大概多少.給我大概就好了,反正要買的時候我錢帶來你再給我真實數字"
沒錯,我開頭就是這講...外行人才在裝自住戶,內行人都嘛直接表明是投資客.
而基本上呢...我不好意思講,我看那麼多案子,大概只有興富發,遠雄,國泰,不給做.
其他...科科科~~~~~
包含那些上櫃上市公司....
我也大力支持各位酸民大量去檢舉...
不做ab約,這樣新屋自然更難賣,我的中古屋才好賣阿..你說是吧...
所以快去檢舉阿...很簡單你就拿錄音筆,學我這樣跑進代銷,然後錄音,然後檢舉阿.
當然前提就是...如果你檢舉有用的話...
另外那個號稱做營造的,居然中南部氾濫成災的ab約,他會不知道.
我深刻懷疑做營造的根本只是一個領薪水的上班族.
可能是有念點書,是個土木技師之類的.
但不要說是老闆,可能連經理都不是.
一個市場上被用爛的事情,居然完全沒概念.
還說中古屋交屋漏水需要經過jis認證的保固..我都快崩潰了..XD
哪一個在市場上跑的會有這種奇妙的觀念.
只有那些唸書唸過頭自以為懂得人才在那邊照課本來.
不過當然廣大的酸民愛擁戴它們.
那以後酸民爸爸嬤嬤的房子要賣,請乖乖去做好jis認證的保固喔....
不是愛聽他的...就去聽阿...XD
天哪....
這次大雨,我也有剛賣掉交屋的房子陽台有漏水阿...
我還不是叫師父去上面頂樓矽利康打一打就交猜了(我還沒打針勒)
JIS認證??...呵呵...
老闆哩...營業額幾億勒...XD....
活在夢裡吧....
沒出社會自以為了解社會,快離開社會吧,社會是很黑暗的,快回象牙塔吧...
反正結論就是,酸酸說它們要去檢舉.
我們大家看.
京城四季,京城凱悅,我很肯定有人做ab約,並且很多人做.
(因為這兩棟的買家我不熟...所以抓他們...呵呵...
其他我熟的我就不會報...太多案子有做了...只是因為有熟人在,所以不報
不然有個案子,建商還強迫你一定要配合報高才行...中安路那區的..
因為有買家寫信問我怎麼辦過...但哪個案子我不會講..因為這是道義問題..
當然...你有本事把那邊所有新案件都檢舉我也服了你了....
但我嗆你連半間都不會去檢舉..
在家網路嘴砲第一,出門只能採狗屎..)
大家看它們去檢舉..
看看會部會過了半年一年,酸酸連屁都交不出來.
這就是版上廣大的酸酸.
大家放任他們在那邊亂入亂鬧影響討論的酸酸.
一堆沒出社會甚麼都不懂,滿腦子幻想,然後還可以到處宣揚理念的酸酸.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7-10-23 18:26:00
我只給賣家400萬?? 原來你們不做屢保?? 這麼猛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3 18:28:00
我也支持不要講了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7-10-23 18:29:00
異動出款 沒紀錄??
作者: mngg (什麼什麼!!)   2017-10-23 18:32:00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7-10-23 18:32:00
好啦,不要氣壞自己身體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3 18:32:00
買賣合意就是這樣??先舉證違法才可以申請查金流??法律常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3 18:32:00
讓他們去看sway的書。或是櫻桃寶貝寫一篇好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10-23 18:33:00
其實啊...銀行分行經理也有放貸壓力,只要他安全,銀行對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3 18:33:00
識不足兼邏輯差 還錯字一堆 真是滿好笑的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17-10-23 18:37:00
小推 多賺錢 少說話才會健康的xdd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7-10-23 18:38:00
你這篇文鍵盤大師又要來鍵盤辦案囉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7-10-23 18:39:00
聽起來正常很難抓,但哪天哪個神經病想多拿一百或少付一百就刺激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10-23 18:40:00
你真的很有趣 那幫我分析一下 哪間比較保值(我知道現在買都會賠)謝謝
作者: ray0609 (RAY CHEN)   2017-10-23 18:41:00
感謝分享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23 18:42:00
被酸是因為這些實務面見不得光各行各業都是這樣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3 18:42:00
講愈多愈突顯某咖的法律常識不足罷了 話說鍵盤辦案的不就是某咖 看來某咖似乎是鍵盤大師耶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23 18:45:00
哎喲,你跟人家認真了!!認真就輸了。做自己比較開心
作者: bgt5 (ㄧ拳超人)   2017-10-23 18:57:00
看ceca大噴酸酸真是一種享受
作者: kikilolo (fdsggthwrht)   2017-10-23 18:58:00
這種簡單的事情,會做的早就在做了,還辛苦你告訴大家,少教壞自住買方,他們還有家庭,付貸款已經很累了,沒能力承擔額外風險我還遇過買完全額貸,過兩年賣給中華民國,賺一倍的,以上不是指我自己,是我朋友
作者: Narok (Narok)   2017-10-23 19:25:00
空酸並不覺得自己有被噴啊…他們根本不懂人家在說啥吧。會覺得有料的文章是廢文也很正常,跟自己無關的文章當然等於廢文
作者: max780417 (蛇蛇 無誤!!!)   2017-10-23 19:39:00
真的很難抓啊。除非買賣雙方中人其中一方不爽爆出來不然通常沒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10-23 19:42:00
篡改...你講這麼多會被記者抄啦 不過你就是想他們抄最好把新成屋跟代銷打死你好做中古屋 邏輯正確 讚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3 19:47:00
原來還有這招,賣家先丟100萬到履保,買賣違約金也定100萬用意就是當怕買方臨時反悔,進履保的帳戶的100萬可以回收法律面和實務面好像真的很難舉證...除非買賣雙方有人爆料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3 19:50:00
所以現在AB約最多的是新成屋,中古新古屋比較少做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3 19:51:00
但是自己也做假合約,所以不敢爆料出來。可是ceca,你這樣記者會來抄耶...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10-23 19:54:00
對 現金多隨你搞不好抓 問題是剛需買家需要低利房貸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3 19:54:00
不過這招我看只有投客敢玩,自住客應該不敢...另外假設現在ceca你是買方,賣方不願意配合不就莫法度了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7-10-23 20:01:00
蔡孟穎 有種你不要抄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7-10-23 20:40:00
好委屈喔!這麼委屈可以別回啊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23 20:46:00
記者已經抄好了吧,正考慮要不要發稿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7-10-23 21:05:00
乳酸一家親
作者: infinitie (經濟狀況清寒)   2017-10-23 21:06:00
優質好文 長知識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10-23 21:10:00
某些帳號專打ceca 然後又提不出啥意見 哀...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17-10-23 21:14:00
正義魔人臉好腫哦!
作者: damper   2017-10-23 21:15:00
記者不會抄啦,有在跑房地產的記者會不知道這些,誰想報這些得罪建商
作者: angel1985 (NEW LIFE)   2017-10-23 21:19:00
推ceca大優質好文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23 21:26:00
當然啊,ceca可說是本板的鎮山守護神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3 21:34:00
看到愛自婊的人在推低級推文 不禁莞爾 程度不夠的人自然看不懂別人提出來的東西 不意外啦
作者: bob70278 (酣仔)   2017-10-23 21:43:00
每次看每次都能長知識,Ceca大就不要一般見識了,你的文是我來房版的動力啊!
作者: ilovestudykk (kkk14k)   2017-10-23 21:55:00
有些乳酸真的很可憐滿嘴假道德心裡忌妒的要死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0-23 21:57:00
ceca大息怒呀,透漏點資訊可以讓不少人不要被宰,至少是不要被宰太兇
作者: ilovestudykk (kkk14k)   2017-10-23 21:57:00
看了真爽吃不到糖要糖吃 呵呵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10-23 22:06:00
刑事要有人舉證檢舉,民事要當事人去告,事實上違法,但實務上除非兩邊撕破臉不然查無不法,是這概念?
作者: danny0857 (間黑男)   2017-10-23 22:06:00
唉,酸酸還是勝利了你以後不發專業文跟水桶沒兩樣阿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0-23 22:09:00
新屋賣不出去會不會降價賣,打到中古屋市場啊??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3 22:14:00
等下好房網又來抄勒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10-23 22:15:00
先別吵了 No姐哥在科技版被捅出一堆分身了 哈哈哈哈!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3 22:18:00
版主也一堆分身阿XD
作者: jamo (hi)   2017-10-23 22:33:00
我是覺得呢,錢自己賺就好,房版就留給酸酸們high吧講這麼多,何苦呢哈哈哈~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23 22:59:00
樓上正解阿,ceca不要說那麼多啦 XD
作者: jim85459 (0UX)   2017-10-23 23:04:00
想請問如果銀行鑑價淨值跟買賣價相差太多,銀行能放款出去嗎@@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0-23 23:35:00
你覺得只有酸酸嗎? 有沒可能是其他投資客 可以想想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7-10-23 23:39:00
真是認真啊.....法院可以公然合法說謊的道理都沒人理解了.認真就輸了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0-23 23:43:00
另外 文中說的買賣合意只對買家有利 如果賣方多那100萬的獲利被多課稅 反悔之後反而成了舉證方 那這招就垮了所以說"合意"是這種交易的重點 要不賣方也可以拿合約要求補足缺的那100萬簡單講 換成你是賣方 願意接受這種買賣合意的合約嗎?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0-24 00:44:00
只對買方有利哪會一堆人願意配合做,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賣方能維持賣價(建商)或是提早售出(投資客或是一般人),這都是獲利啊
作者: bevius (bevius)   2017-10-24 01:36:00
請教各位大大,抱歉準備買房但我看不是很懂。合約500,買方拿合約向銀行貸500,賣方先收到500,然後賣方放在屢保的100讓他違約賠償100給買方收下?我的疑問是屢保執行違約賠償的話,那銀行貸款的500不會被銀行收回嗎?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7-10-24 01:59:00
還有別種做法也行 反正買賣雙方不說也不會檢舉自己跟對方 實務上難抓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7-10-24 03:20:00
推一下 那些酸酸都是魯蛇
作者: Aesti (里予兔女子美)   2017-10-24 08:26:00
這就是為啥投資客賺飽飽,酸酸永遠只能眼紅,腦袋真的有差
作者: likecyndi   2017-10-24 08:42:00
高雄王就是棒 幸好你每次說不講之後 都還是會用心良苦跳出來 指引一盞明燈
作者: JamCh (平靜)   2017-10-24 09:54:00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7-10-24 10:05:00
說不說都沒差 你的做法不是小民眾可以複製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0:06:00
ceca不要再亂教了啦…連履保的辦理不可以雙邊履保還嘴這麼大那家銀行敢這樣承辦的講一下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7-10-24 10:07:00
AB約是一回事 光是量多地價掃盤一般人就學不來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0:08:00
兩位以上履保是共同買方的事,不可能 縣賣雙方的履保如果有銀行敢明目張膽這樣做,鐵定被舉報洗錢上面推文好棒棒的,請問一下你們到底有沒上過班啊…這是基本遊戲規則耶如果推文好棒棒的是學生的話,我跟你道歉,因為這學校不會教再者,你要買方違約返價,在交易成立情況下如何返價?那叫送錢不叫履保違約履保只是確保合約執行,你交易都成立到底要如何沒收履保?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0:37:00
違約返價,是指假設賣方先丟100萬到履保帳戶,然後買方突反悔不想買的情況下吧,不是賣方突然不想賣...有錯請指正在此前提下,買方如果不想買要解約,履保內的100萬當解約我是不知道這樣做,還有沒有其他法律性問題,這要請專家了
作者: bassdrum (賤兔)   2017-10-24 10:46:00
優質教學文 不知酸酸到底是要酸到哪時大咖只剩ceca願意分享了唉 再墮落下去怎麼辦...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09:00
樓上幾位是在反串? 連履保都徹底講錯,你們到底是相信什麼?回樓上N大,賣方沒有丟履保這回事啦… 賣方反悔是買方要依合約去提告求償違約金啦履保本意是一個第三方保證人的概念,確保買方的錢只能用在此項合約中,並且在買賣雙方同意的交易流程中,設定賣方的取款點履保金的在工程發包合約是相當常見七遊戲規則,有興趣可以自己google通常雙邊保證金制度是用在合約雙方約定出錢投資,才會動用到雙邊保證制度對於成屋之間的交易,賣方的物件是的直存在的,何來履保必要?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24:00
我知道履保的原本用意,一個履約保證帳號,今天是在討論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24:00
在過戶前賣方是完全沒必要投入履保,特殊情況我們不提,正常銀行也不會承攬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25:00
ceca所提的方法可行性或者法律上的漏洞。履保帳戶,賣方到底可不可以把錢撥進去? (或者說任何人)我記得以前我當買方存錢進去履保帳戶的時候,銀行只會問我存這錢進去是幹嘛的(口頭問),也不會看我買賣合約阿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34:00
可以啊,但會有問題1. 這沒意義,因為履保跟鑑價沒有關係,也不影響貸款2. 這就好比雙方交易實登1000,賣方自願拿不足額一樣那麼賣方的年度所得稅要照實登價報還是實拿價報?如果照實登價繳稅,皆大歡喜而買方一定是照實登價報稅,這跟他的貸款及所得抵稅額有關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45:00
先暫時不管繳稅問題阿,也不管鑑價問題,這樣是可行性的沒錯吧。所以,今天ceca所提出的方法重點是要提高實登價格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46:00
對於建商賣方來講,只要營所稅能處理,報高對他只有好處對於中古屋1對1交易,幫人家繳那麼多稅幹麼?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48:00
我只問這樣是否在實務上很難查到,連代書也不知道就說先剔除繳稅問題和鑑價問題了,我是問這樣把實登提高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51:00
除非賺很少,不然隨便至少是30%以上的級距,錢很多?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51:00
的方法是否有漏洞而已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53:00
這不能算漏洞,把實價登高的後果就是要多繳稅,賣方自己願意就沒問題買賣雙方高興要把帝寶一坪以五百萬交易,人家也管不著啊,稅金照樣繳實登想報高,如果買方要貸款的話,還是要回過頭來看銀行鑑價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1:59:00
有沒有強者可以計算一下高雄低總價公寓,實登多100萬的話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1:59:00
所以才說沒意義,要就送錢就好了,連ab約都稱不上
作者: chair209   2017-10-24 12:01:00
多墊高一百萬,稅差不了多少吧,轉手賺到的一下就補回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2:01:00
這要怎麼算? 所得稅是年收入累束計算耶
作者: chair209   2017-10-24 12:04:00
而且會這樣搞的,應該是投客左手賣右手操弄實價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2:04:00
樓上c大,賣方墊高實價可沒賺啊除非在同一區有很多戶,不然這樣搞沒意義啊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05:00
低總價公寓,如果依照房屋評定現值來繳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公寓的房屋現值非常低阿,多那一百萬,其實根本沒差太多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07:00
現在中古屋買賣很少搞AB約了,因為房地合一稅的關係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07:00
aloness大,我不是要替ceca講話,我只是在討論他說的方法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08:00
可行性對於投資客到底行不行的通,我本身還是要說,一般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08:00
但沒人這麼傻的...新成屋就不同了,建商要做價買方也想房子保值,外加可以增加貸款,雙邊都獲利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09:00
甚至要縮小範圍到高雄的低總價公寓,如果行的通,代表他所言不需,如果行不通,也可以戳破他。不用先預設立場說他一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11:00
我猜想高雄低價公寓要玩AB約做價,應該都是找持有6年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11:00
定是唬爛,這才是實質有意義的討論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17-10-24 12:12:00
q先生怎麼噓文都是這種風格啊@@?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12:00
理論上是玩得起來
作者: chair209   2017-10-24 12:12:00
買賣雙方都有好處才會有合意AB約出現,所以賣方要嘛還有別的房子要賣,要嘛就是買賣方根本就一夥人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13:00
酸言酸語去戰他什麼法律術語有什麼意義?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2:14:00
是啊,這必須要是一夥人才有意義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15:00
其實集中區域大量掃貨,總會有可以做價的標的物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2:15:00
像帥過頭的開課招生每人分配買屋也是如此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16:00
不必一夥人,資金龐大就能玩,做個幾間價格實登就高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2:16:00
不過要做價也不用這麼累啦,一夥人互相交易就好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10-24 12:17:00
目標是低總價公寓門檻更低,而且脫手快,重點是門路能有仲介的第一手消息+資金才是這遊戲的必勝法
作者: sundewplant (毛氈苔)   2017-10-24 12:38:00
看完前段 還是有一個風險 就是賣方拿買賣合約舉證你沒有照實付款 因為合約寫500就是付500 告下去就是查金流了不是? 真哪天遇到被婊怎麼辦?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2:47:00
好問題,這要請ceca來回答了lol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7-10-24 13:00:00
謝謝c大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24 13:10:00
感恩ceca,感嘆ceca。有請ceca現身回答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4 13:17:00
如果是賣方自己轉帳至履約專戶,那是告隆成,而且還自婊因為那是非法洗錢告不成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0-24 14:00:00
轉做污點證人(?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7-10-24 15:02:00
我的天哪,我可以不要叫幼稚園的東西嗎講成這樣還不會做就不要做吧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24 17:38:00
謝謝ceca的費心解說。感恩ceca,感嘆ceca XD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10-24 17:49:00
說真的 我還是不太懂 不過ceca真的很有意思 哈哈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4 18:16:00
某樓別在跳針勒,是你搞錯金流和支付者而已
作者: djpcsixth (排骨麵)   2017-10-24 20:04:00
感謝分享
作者: cxzeilliot (喔)   2017-10-24 20:37:00
作者: likecyndi   2017-10-24 22:41:00
所以還是有罪? 只是不會被爆出來?? 是這樣嗎??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4 23:01:00
怕講愈多錯愈多 愈容易被看破 當然不敢再講囉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10-25 06:56:00
靠夭啊,買賣方履保不是你自己講的XD靠夭啊,買賣方履保不是你自己講的XD賣方補錢給買方履保帳戶的優缺點大家都討論完了,你現在才來跳針ab約是嫌臉不夠腫?
作者: And123   2017-10-25 08:09:00
作者: koto999 (AMO)   2017-10-25 11:21:00
有人邏輯不好喔 回去重修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10-25 11:39:00
中古屋的行情都是被新屋殺盤打爆的 你不專業喔
作者: archer1991 (傷官傷盡)   2017-10-26 15:42:00
戰力好強 讚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0-27 11:04:00
其實你這種最後一次,以後不回的文很多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7-10-27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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