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一堆窮房奴+富人掃貨 為何怕房市崩壞

作者: Fujiwarano (???)   2017-10-28 20:09:54
※ 引述《soma (窗邊一直線)》之銘言:
: 推 Fujiwarano: 回樓上 政府有推以房養老抵押貸款 丟給銀行就好了^^ 10/28 12:48
: 離題的時候到了: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2749570
: 以房養老簽約 子女須在場
: 2017-10-11 01:29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 銀行辦理「以房養老」業務蒸蒸日上,至今年9月件數已逾2,000件。為避免日後引發消費
: 糾紛,金管會下達兩道命令:銀行與客戶簽約時,子女(繼承人)必須在場;以及銀行不
: 得勸誘老人辦理以房養老業務。
這種案子很簡單
沒生子女的要辦最容易 因為沒有繼承問題
有生子女的以後大概就 屋主想辦以房養老兒女同意的話也沒什麼問題
兒女不同意的話
你就會看到父母會跟兒女說 每個月要匯多少生活費給我 不爽不然不要繼承(放大絕)
不然房子我沒錢生活我也是把它賣掉 賣掉跟以房養老方案給你去選一個(在放一次大絕)
雖然有點變相又在鼓勵不要生XDDD
至於勸誘部分 這個很難界定的@@
反正老人缺錢跑去跟銀行借錢的時候 就算借理財式的也是等同於反向抵押借款的意思
因為都是往生後拍賣掉
有無繼承人的差別而已 無繼承人沒啥問題 拍掉抵債還有剩都是銀行賺到多賺的
有繼承人 就是看繼承人要不要接手債務的問題 不然也是拍掉抵債剩下的給繼承人這樣
所以兒女還是要孝順阿 想拿到繼承的話.......科科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7-10-28 20:12:00
我的財產怎麼規劃還要子女同意…老人那麼沒尊嚴?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0:19:00
我的財產不給孩子叫做放大絕?沒打幾年電動的敢說大絕這兩字...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0:21:00
可以信託加信貸,這樣就不用同意勒還能找民間貸啊...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7-10-28 20:45:00
在實務上 能辦理以房養老的房子 會分佈在哪裡?蛋殼區的房子 銀行有意願辦理嗎?感覺風險很大
作者: fytnship (<( ̄︶ ̄)>)   2017-10-28 20:55:00
間接打臉首篇文說的 破公寓破透天小孩長大搬出去自己住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0-28 21:08:00
破公寓破透天,整理到子女覺得舒服要一筆錢(但是防震無解)所以會搬出去住,不過呢...有機會都更子女就不見得放棄(不住老屋的最難談)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1:52:00
沒子女的就沒繼承問題??父母可以放大絕就子女不要繼承??看來某些仲介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 唉~說沒繼承問題的人好意思說別人沒常識 真是太好笑了 對了 你懂什麼是繼承順位嗎??順便再告訴大家 父母是依據什麼法律的規定 可以叫子女不要繼承的 讓大家知道你多有法律常識 哈哈哈~所以你承認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欠缺哦 你要自認當然可以 但奉勸你若要繼續當仲介 還是多充實自己的法律常識吧 連繼承順位都不懂 實在很落漆耶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7-10-28 22:20:00
樓上法律大師趕快寫一篇專文詳細解說給版上解惑吧 拜讀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8 22:23:00
他職業酸的,可是都沒什麼人理他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2:28:00
防震,如果是自家透天又不用花多少錢.....加H鋼在柱子旁,碳纖維網在牆上就好啦...老屋修建政府也有補助是因為擺明就等天然都更才少人去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36:00
咦~疑似又有伸手牌出沒 關鍵字都給了 連Google都不會嗎??至於講到專業酸 誰比得上牽死魔啊
作者: hensel (hensel)   2017-10-28 22:49:00
生前無法拋棄繼承權兩個主詞,懂就好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54:00
推樓上認真 但樓上實在沒必要幫欠缺基本法律常識的人解惑的 呵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0-28 22:57:00
把繼承物都信託掉也沒辦法繼承...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2:59:00
樓上大大 你確定是這樣嗎??呵呵~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10-28 23:04:00
QQ 你要就發一篇 都在推文裡對別人有疑問 也教一下大家正確的是什麼吧 其他人是沒您法律上的專業 但也是想增加見聞呀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3:17:00
學生玩幾年?我大概玩30年左右電動沒停過, 沒要戰你電動,也沒要戰你的想法。只是覺得你拿一些術語來譁眾取寵,加強自己的論點有點反胃而已!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3:18:00
樓上a大 小弟提出質疑 就是在說明該法律見解可能有問題 有心了解的人自然會想辦法找正確解答 若是無心之人又何需發文說明 搞不好別人還不領情耶 況且小弟並無發文說明之義務 兼以本板以人廢言之風氣頗盛 還是別做蠢事較佳 哈~
作者: tzjwxpre   2017-10-28 23:20:00
還有我經歷的家族糾紛,你不敢想像。 真的!!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8 23:48:00
某日故作神秘,不想講就不要屁一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8 23:53:00
a大你看 馬上就有人出來示範什麼叫以人廢言了 哈~
作者: alexenderpp (亞歷山大)   2017-10-28 23:56:00
拜託律師鐘點費很貴的,q大律師只是上來舒壓一下,多看多學,不要惹律師森7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9 00:01:00
我只是個打工仔而已 鐘點費不高啦 不過原po是本板第一個嗆我沒法律常識的 很有意思 哈~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10-29 00:03:00
XDDD 樓上沒法律常識 囧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7-10-29 00:05:00
大家要小心,對QQ律師大人要恭敬! 小心被吉喔!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0-29 00:16:00
原來是專業吉的,難怪廢話那麼多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10-29 00:23:00
有第一個就會有第二個 加上龍八哥和職業酸的牽死魔 以人廢言團的陣容真是龐大 不容小覷啊另外打工仔是不吉人的 都是雇主們吉人或被吉 然後委請打工仔處理吉事罷了 哈~
作者: QQeevv (qq)   2017-10-29 07:54:00
回文離題了,本篇重點是空空別再幻想會崩但是崩盤預言家還是可以給你們當
作者: homerunball   2017-10-29 08:16:00
一坪百萬指日可待 套套們身價翻倍不是夢
作者: QQeevv (qq)   2017-10-29 08:54:00
樓上還不快買,再等下輩子都買不起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10-29 10:41:00
人沒死可以拋棄繼承?連繼承都還沒發生怎麼拋棄?還是繼承法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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