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 各位前輩
仲介費應該出多少才合理呢?
雖然法定是6%,但那似乎是最多不得收取超過6%?
我的房仲說法定就是買方要給2%賣方4%,是大家為了成交把行情走壞的…這有規定死嗎?
又,我的房仲說因為要幫我們談到這個價錢所以他就跟屋主說不收他服務費,拜託他給我們這個價錢…(等於我買的價錢其實是屋主要實拿嗎?)
所以他必須跟我們收滿2%…不然他們也賺不到錢…一個月的薪水就沒了…又一直強調我們買到的價錢他們真的很犧牲了,其他房仲絕對談不到的!他們一直去講一直被罵…等等等等…總之就是堅持不能再降了…不然寧願不做這筆生意了
可是我就覺得怪怪的啊…
價錢是談好了可是我們也比原底價加了很多…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們都沒跟賣方收
真是霧裡看螞蟻啊…
到底應該多少才是合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