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u76519 (富董)》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弟最近在看第二間房
: 遇到一個問題
: 有一間中古屋是這樣
: 住戶燒炭自殺,死亡證明是
: 到院後死亡,然後有寫一氧化碳中毒
: 不過因為是燒炭,所以屋內看不出什麼異狀,屋子開價也是正常價位,一切的一切看起來都
: 很正常!
: 一開始帶看的小黃跟屋主
: 都沒有提出來,表現也很自然,
: 是經由其它仲介,才知道這事情...
: 再回頭詢問一開始帶看的小黃,卻改口說有這回事,且帶看當下有告知!!!
: <<<<>>>>>
: 這也讓我決定,
: 以後帶看都要先開錄音,
: 不然很難有證據啊!
: <<<<<>>>>
: 請問...
: 這樣在醫院才死,但是死因是自殺,是否符合兇宅的定義?
: 因為一路CPR到醫院,
: 然後在醫院做死亡宣告,
: 這樣也是在院死亡啊!!!!
這個之前替代役的時候看多了啦~
明顯死亡的定義有6種
沒有呼吸心跳的狀況 加上...
1. 頭首分離 (頭斷了)
2. 軀幹斷裂 (腰斬)
3. 臟器外漏 (腦漿到底算不算 我還是搞不大清楚)
4. 屍焦 (燒成炭)
5. 屍腐 (長蟲)
6. 屍僵 (死了幾個小時)
除了這6個狀況
其他的全都要CPR到醫院喔~然後在醫院死亡
所以要有上述其中一個狀況
才會在家裡死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