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garu (新地方新學習)
2018-02-06 00:37:51各位大大好
因為預售屋通常都會在交屋前就要對保核貸入帳
內政部公告的合約是有寫說交屋前的房貸利息
應由建商負責
但我最近購買的case卻要我們簽但書說
交屋前的利息應由買方負責,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商負責
代銷們就說著: 建商不會這樣啦balabala的
然後也說建商也不會要改的
最後我們因為價位因素, 還是簽了
請問有大大遇過類似狀況嗎?
該如何應對呢? 現在只覺得當初應該要再硬一點
感謝各位大大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8-02-06 00:49:00建商不會怎樣?不會怎樣的話幹嘛簽但書這代銷邏輯怪怪的呀……
我也覺得奇怪,你都簽了還來問。合約就寫的清楚,你覺得不妥,但你硬要簽,之後再來抱怨求助?
作者: yagaru (新地方新學習) 2018-02-06 13:38:00
喔喔! 我也不是求助! 應該只是問大家會怎樣應對!感覺就只能不簽應對了!?
作者:
RXIJDIL (S.C)
2018-02-06 16:26:00那表示你們在驗屋的時候,建商能拖就拖,反正房貸利息是你們在付的,所以你也同意這樣囉?
作者: yagaru (新地方新學習) 2018-02-08 00:09:00
我想就是價錢考量! 不過我不是想討論我的case而是想知道大家會怎麼應對!! 還是就只能不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