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動產說明書與交屋現況不符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8-02-08 00:36:43
※ 引述《heat1123 (★S.T.A.R★)》之銘言:
: 可是屋況明明就勾無壁癌無漏水
: 交屋卻發現跟不動產說明的屋況不符
: 有種被隱瞞屋況的感覺
我早就說過中古屋就是檸檬市場,有任何瑕疵在現況說明書一律勾「無」即可,
買方一定要抱著有問題,從總價自己去扣。畢竟在現況說明書說謊根本沒什麼
成本可言,敢一點的賣方本就會故意說爽。漏水?勾無。剛好沒下雨,不就沒事。
那買方會不會去告賣方?一般都不會,因為很麻煩對不對?
所以要治這種人,很簡單,就是不要撥款,拖死他,讓他既拿不到錢,也無法賣屋。
這時候換賣方要去告你,賣方一樣會覺得好麻煩。砍他總價就對了。
不答應,那就來拖,等他來告,告個三年五年,他房子都卡住了。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8-02-08 00:45:00
先試著拖,要賴大家一起賴一下。至少你不會有損失最差的狀況就是交屋。但你賴下去絕對只有更好沒更壞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2-08 06:13:00
靠,這招好強,那交屋與訴訟的過程中,屋主還可以賣房子嗎?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8-02-08 06:16:00
很好奇,告個三年五年,貸款是誰在繳?房子是誰能用?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8-02-08 08:54:00
這篇很實務 簡單說就看誰有空跑法院啦
作者: harlem77 (asdd)   2018-02-08 09:33:00
買方若剛需 一樣沒地方住是吧?
作者: omygod (成家,立業)   2018-02-08 10:41:00
屋主也會要求延遲交屋的賠償 最後兩敗俱傷服務費還沒給就砍吧 服務費給了就把事情鬧大吧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2-08 11:04:00
恩恩 買賣中古屋 要小心 麻煩纏身 不得安寧
作者: smallcooo (難以抉擇)   2018-02-08 12:47:00
原po這招才是正解,現行法律保護賣方,房子有問題有瑕疵的一律先勾無,交屋後發現問題在來凹,大不了吐回個幾萬了事,但買方如果知道有問題,根本連出價都無意願,這也是我成交後才會知道的經驗。你就先砍他個20萬,他一定會嚇到折衷賠10萬 不然可考慮就走向法院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8-02-08 16:32:00
你的頭期款也卡住了阿 這樣有比較好? 好笑
作者: applemaymay (小蘋果)   2018-02-08 17:17:00
所以告3-5年,中間房子也還是不能過戶不能住啊!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NaOH268 (在一塊)   2018-02-08 17:33:00
建議事情走直接處理的方式比較快活,拖字訣不見得只有累到其中一方,往往是二敗俱傷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2-09 07:10:00
法律是一碼歸一碼,買方不撥款的違約金去看一下合約書,一搞下去,本來穩贏的局面,變雙方都有錯,怎麼處理要靠專業,不過專業是要錢的,網路大家好心免費的建議,可能把事情弄的更糟
作者: arias (超級塞亞人)   2018-02-11 00:20:00
我覺得說得很好 這社會不抱著玉石俱焚的決心 就不能存活錢扣在自己手上絕對是最穩最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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