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
不才最近關注台中捷運G9站周邊
七期市府至歌劇院一代低總價小宅
其中有一間市政101
扣除屋齡和捷運距離較不佳
能以不到千萬之姿直視歌劇院讓小弟有些心動
說直視其實是隔惠來停車場見約一半歌劇院
特別查了一下內政部土地使用分區
發現到無論是市政101及景觀前方之停車場
使用分區皆為"新市政中心專用區"
想請教大大此類專用區是否得依建商申請
權變轉為建地進而蓋好/豪宅?
畢竟如果要下手市政101低總價小宅
就是希望View不要被權變後完全消逝
有請專業的台中大大解答!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是好幾年一次,沒有永遠不變的道理。地方首長想搞有的沒有的時,就會喬好後變更了。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2-24 16:06:00
台北市很多公園 都是台北好好看(的遺跡)吧感覺就是 變相在囤地
作者:
hultese (hultese)
2018-02-24 16:40:00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可以蓋豪宅或辦公大樓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8-02-24 17:27:00那兩個停車場是不同的 擋到市政101的是新市政中心專用區(永新停車場),沒有擋到的是廣兼停(惠順停車場)永新停車場想蓋大樓就可以蓋了
「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光我查到就有八種之多,每一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的土地及建物使用都不一樣。這玩意好像是台中市才有的東東。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2-24 20:54:00
喔喔 長知識
....不論是廣兼停跟新市用地都能蓋大樓的。只是新市可以容積移轉會蓋更高,廣兼停可以多目標使用蓋商場或高樓飯店。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8-02-25 19:13:00廣兼停要變更地目才能蓋
樓上廣兼停用多目標使用,"地目"去年就已經停止使用,現在只看使用分區。除非你是農業區建地目,這就是另外的故事了。多目標使用辦法去熟讀ㄧ下,給你關鍵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