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目前看屋一年左右,有接觸一個預計半年後交屋是預售要換約的建案,
有詢問賣家是否可以另外訂買賣合約書,
賣家回覆不需要另外立買賣合約書,
到時候就是到建商那換約然後把賣家已付給建商以及賣家想多賺的部分以現金支付,
目前有幾個疑問,
1.需要貸款的部分,銀行是不是就是以原先賣家與建商的合約價計算貸款金額,
這樣的話若是與最後真實成交價格相比一樣成數可以貸到的金額會相對較少,
或是最後可以貸款金額是依銀行鑑價結果而定?
2.假設未來幾年有需要賣出房子,因沒有買賣合約書可以證明最後買賣的價格,
若有獲利課稅是不是會以當初賣家與建商簽定的合約價計算價差課稅?
3.交屋後的實價登錄應該是以建商跟賣家的合約價登錄,
而不是我跟賣家成交的價格做登錄吧?
以上是目前預計要換約覺得會遇到的問題,若有其他換約需要注意的部分,
煩請各位大大提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