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must (......)》之銘言:
: 我在簽約的時候有簽一張貸款金額的本票
: 交給代書保管
: 但是我後來想一想覺得不太對
: 如果是房屋已經過戶給我了
: 為了確保賣方可以收到尾款
: 我簽本票給賣方 我覺得ok
: 但是現在房屋都還沒過戶
: 那萬一貸款真的沒有核過
: 賣方是不是可以直接拿這張本票
: 跟我申討尾款呢?
正確是過程是完稅後再簽本票
https://goo.gl/mzRymR
完稅(第3期款)
賣方完納土地增值稅款及欠稅費款。
買方完納契稅款並支付第3期款予賣方點收及簽收。買方並開立與未付價款同額且註明「
禁止背書轉讓」之本票(買方應於本票中指名賣方提示使用及可提示之條件)或提供相當
之擔保予賣方。
買方預定貸款抵付部分買賣價款者,應於通知期日,親自辦理開戶、對保,並依約定完成
銀行授權金融機關經特定人通知後,將核貸金額逕予撥入賣方指定帳戶或交付尾款時,雙
方會同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