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386036 (骷髏怪)》 之銘言:
:
: 這樣說
: 中古屋沒有所謂的保固,更沒有漏水保固
: 而是民法的瑕疵擔保
:
: 他的請求權是交付後的5年內,發現的半年內
: 但這是要房屋本身的瑕疵
:
: 這時候就是舉證問題
: 多半買賣雙方都是不想麻煩都要舉證
: 賣方目前了事,買方拿些錢就算了
:
: 你最吃虧的是你幾百萬幾千萬房子付了錢,開始繳貸款
: 這時候證據保全,你要停工不能使用
: 看誰吃虧
這字字珠璣呀
板上宣導很多次了,買房子不要憑衝動買,一定要多看幾次,多研究各項優缺點(雖然都被
戰多空的文淹沒了)
買車都會做各種比較,怎麼買房子都憑感覺??
漏水問題在老房子會特別嚴重,畢竟台灣人地震多,房子是硬的水泥跟有韌性的鋼筋搭起來
的,被大力搖晃一定會有裂縫,漏水很難避免,所以買的時候在漏水熱點一定要仔細檢查,
如果有重新粉刷要格外當心。沒發現漏水也不用開心,時間一久還是會漏的,越講究CP值的
案子漏水的機率當然更大。另外在以前的年代,防水的技術與觀念都沒這麼好,屋齡越老,
地震越頻繁問題越多,都要預先將處理漏水的預算算在購物預算內。規劃裝潢也不要從頭包
到尾,到時候漏水拆一堆裝潢你會哭,工業風或是簡潔的無印風雖然不是人人愛,但最適合
老房子日後檢修。
周遭環境也一定要評估,特別是通風,鄰居,大樓管委會與公共基金等等,都是很容易忽略
但造成大問題的點。
回到這一案,我個人覺得上法院幫助不大,你律師費五萬防水都可以做兩次以上了,當初買
的時候沒有提出來處理(感覺房仲應該是故意拖,想賴掉責任,話說這筆錢是房仲也要從獎
金扣還是公司全額負擔呢?),裝潢之後又更扯不清了。摸摸鼻子先自己處理,同時一邊做
求償的動作。可以先嘗試提出進調解庭或是乾脆寄支付命令,到這邊是不用錢的,調解失敗
再看看要不要為了起賭爛告上法庭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