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ita728 (情色十三月)
2018-07-02 11:34:47請問一個難題
如果債務人故意在房子被查封前
便宜租給親友,比如租期四年(未達五年還不用公證)
若承租人不願協議退租的狀況下
那麼得標人只能接受租金損失了嗎?
有一說是不合理租金可以提告
但告贏後可以解除租約或是只能提高租金?
因為一般小民買法拍是要自住不是要租人的
買賣不破租賃真的不該適用於法拍
問題很多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7-02 11:37:00真的不適用了 問題更多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7-02 13:32:00
喔喔 真複雜
先把民法法條全文看過一次吧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未經公證租約不適用之新屋主不需理會這種沒經過公證的親友租合約另外租房子只租一兩年也是可以公證的反而是超過五年的租約 法院不公證喔
作者:
aaaben (aaaben)
2018-07-02 14:23:00民法866
超過五年不公證?....是哪個部分?坊間一堆土地租賃都打15年以上應該是五年以內公證租約才能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其他未公證或無租期以及公證超過五年租約在法拍案件都無效沒公證的合約不符合法拍內買賣不破租賃要件喔。
作者:
tamed (顆顆)
2018-07-02 16:49:00內文解讀是對的 推文425之1跟本件無關 解讀也錯了
作者:
pipigy (榴璉)
2018-07-02 19:56:00查封是突擊式的。另外如果是設定抵押權後才訂的租約民法866可排除假租約。所以很常看到一拍不點交,二拍變點交的。
作者:
jamo (hi)
2018-07-02 21:31:00這種案子是老手在玩的,建議你別碰了1
你是對的,推文是錯的,五年內短期租約不公證也有買賣不破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