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管委會主委權利多大?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8-07-30 10:25:50
※ 引述《nerdz (每週都有期考...)》之銘言:
: 請問根據法規 主委是否有最後決定權?可以否決委員會的投票結果?
主委跟其他管委會委員一樣,就是一個委員,同樣只有一票,沒有什麼決定權否決權。
要搞清楚的是主委只是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並依管理委員會決議執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事項。
: 如果完全和議制,主委沒有特別大的權利,又要為委員會決議被黑鍋,是否有問題?
決議就是管委會共同承擔,就算是黑鍋也是大家一起扛
: 謝謝
: 說明一下原PO是主委,因為委員會之間有歧見,我不想幫投票結果被黑鍋,願意讓出位置
: 但是做出決策的委員又沒人肯接手
: 就變成搞事的人出張嘴不負責
: 這樣當主委豈不是很雖,沒有實際決策權,卻要蓋括承受?
: 我是否可以行使否決權? 或是能直接退出委員會?
講白了啦,你只是一個委員,有權表達自己的態度,
如果不是違反規定的事情,表態做出自己的選擇有很難嗎?
你兩邊不想得罪不表態,但你是主委,你還是得做出決定,
不然你要把案子擱在那邊嗎?其他委員不搞你要搞誰?
另外當主委就是衰沒錯,沒有人想當管委會委員,更沒有人想當主委、財委。
你要辭職依法當然也是可以,所以委員不爽幹的時候也都可以辭,
但是你自己想清楚,一個社區大家都這樣搞的時候,就注定擺爛下去了。
所以建議你啦,既然不幸當到主委,就有點guts,
該做決定就做決定,老老實實撐過一年或兩年吧。
對法規有疑義的多上網查或是去詢問內政部,
有總幹事的話事情交給總幹事去處理,
時間一下就過去了,沒那麼難做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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