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成交了房子
我是賣方
對方也是剛從另外一棟自住屋賣掉之後搬到我這
但對方房子的款項好像還沒入帳
所以手頭有點困難
不過我們交屋的時間是9月底
所以也不急
代書也說只要在8/10匯入一成房價 對方也簽了本票
對方也不用貸款
最後9成尾款是在8/31錢匯入屢保帳戶
然後因為我們是包含車位一起賣出去
當初說是120萬
可是因為對方好像想把車位賣掉
想要在契約後面增加車位為130萬的價格這個條款
這樣實價登入就會比較好有價格參考
我想說反正總款項不變 也可以順便幫助他
所以也沒反對
想請問我們這件賣屋的程序有甚麼相關的疑慮需要注意的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