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591的刊登規則好像改了

作者: moocow (void)   2018-08-12 14:45:42
※ [本文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1Qf0rvd9 ]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看板: rent-exp
標題: [閒聊] 591的刊登規則好像改了
時間: Sun Mar 11 00:53:08 2018
https://bbs.591.com.tw/f?action=replay&tid=37161&sub_fid=101
第四章 服務使用
■ 【第十二條 刊登物件】
2. 會員刊登物件時應受當地法律法規的約束,591將會由政府網站取
得該物件的法定用途、樓層等資訊,若前述資訊出現錯誤的情況,導
致物件刊登錯誤, 591網站將會於您提供證明文件後,協助您的該筆
刊登物件修改,但不會因為前述錯誤給予您任何賠償或補償。
3. 在591網站上,刊登虛偽不實的訊息,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時,
會員必須自己負責。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會員承諾會對本公司進
行賠償。
4. 會員刊登出租物件時,同意提供物件之證明文件 (例如所有權狀
、電子謄本等) ,用以核實租賃住宅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
,若會員拒絕提供前述物件證明文件, 591網站將會拒絕您的該筆刊
登物件,且不會給予您任何賠償或補償。
會這樣改好像是因為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的關係
可能我刊登 出售 房子不用提供電子謄本, 但是出租就要,
拒絕刊登就算了, 不給予賠償和補償是什麼意思?.....
喔,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又 是只管住宅的法令,
管不到商用的
作者: cka   2017-03-11 15:10:00
應該是已經付的刊登費不退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3-11 17:20:00
591刊登要先買點數, 用點數消費, 不給刊也要退點吧這種才欠告到消保....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3-11 18:27:00
希望這家網站的主機不是在對岸... 這也要太多資料了,權狀都要很誇張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3-11 22:28:00
那就換個平台刊登就好啦,私人公司要這麼多資訊,幹啥
作者: GOOGLEISGOD (小孔明)   2017-03-11 22:29:00
怪怪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3-11 22:32:00
屋齡、面積、樓層、用途,地政那邊都查得到,自己去要阿
作者: jo3jo6 (~~~)   2017-03-12 09:28:00
請問有人知道何時實施嗎,要權狀我就不用591了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7-03-12 10:13:00
人家就是吃定你阿 你不用他們的網站 其他人會用 591不怕你不用阿(攤手)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3-12 21:18:00
可以用電子謄本 不過仔細看租賃管理條例,是說刊登的"媒體平台"負查證的責任,591大概就是要刊登要交錢還要交物件資料,租房我就不用了,商用不動產,和賣屋應該是不受影響好房網(永慶)之類的還沒研究有手機界面的瀏覽率會比較高不過很多資訊也是走馬看花都沒注意看就是了
作者: sugachowada (塗鴉廚)   2017-03-12 22:42:00
誰叫某些優質房東只會謊報坪數
作者: guest0133 ( )   2017-03-13 09:59:00
覺得很好啊 對租屋者也是保障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3-13 11:22:00
提供房客正確資訊很好,但這種取得方式很怪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3-13 15:10:00
很好怎麼只管媒體刊登出租住宅? 這種有限制的, 都是留洞給人鑽的. 591就抓嚴一點, 分租通通沒謄本喔
作者: tomshiou (( ̄︶ ̄))   2017-03-13 19:50:00
很好啊 嫌麻煩的丟給房仲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3-13 20:35:00
這個法本質就是在扶植租屋代管組織,跟他們租開心點啊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7-03-14 00:37:00
591一堆投客po不實資訊在騙人看房,有夠浪費時間的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8-12 14:52:00
喔喔 真複雜
作者: IS0987 (FQ)   2018-08-12 14:55:00
這不是實施一陣子了?實際上...XDD
作者: kissu5566 (護衛軍)   2018-08-12 15:14:00
沒給證明一樣可以上架唷
作者: IS0987 (FQ)   2018-08-12 15:24:00
對啊...沒有一樣可上
作者: jamo (hi)   2018-08-12 15:25:00
591其實管挺嚴的,錯誤資訊有檢舉都很快下架基本上是樂見其成啦,台灣這塊法令很怪,對仲介各種嚴格屋主亂搞就沒事.....
作者: IS0987 (FQ)   2018-08-12 15:27:00
591真的算曝光兩蠻高的,我蠻多朋友租的也都會上591看,要出租的也都說丟上去很多都秒殺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8-08-12 15:51:00
租屋真的秒殺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08-12 16:02:00
591真的對仲仲很嚴格,但有些點真的很詭異XD之前幾次照片被檢舉,一個是辦成交抽獎圖莫名奇妙被下架一種是被檢舉浮水印範圍過大=_=我回頭看其他業務一整排文字+號碼的沒事
作者: IS0987 (FQ)   2018-08-12 16:06:00
仲介我就比較不知道了,但是對一般個體戶真的管控很鬆,我同事他媽50幾歲了也都用這出租,他說繳個1000還多少那種高曝光的,1-2天就能簽約了F大那個會不會是同業兢爭亂檢舉啊?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08-12 16:17:00
惡意檢舉我相信XD 去年剛回台中光照片被盜用的事情沒少得罪人XDD
作者: abasqoo (德莫尼克)   2018-08-12 16:19:00
本來就該給實際數據了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08-12 16:19:00
但小妹還是堅持業務品德比成交更重要的思維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8-12 16:47:00
可以上架,會出現未核實,也會傳簡訊給刊登者要求上傳權狀,不鳥也沒事那是因應租賃管理條例,該條例針對刊登不實,我看是處罰刊登的平台,沒看到會處罰刊登者,刊登者頂多就刊登費被吃了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8-12 17:21:00
我覺得很合理啊!可能是因應租賃專法,但買賣應該也要比照辦理才行。看過曾有賣方把平方公尺打成坪的,差了好幾倍的面積。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8-08-12 17:27:00
老實說對房東而言挺討厭的 因主建物與使用坪數有落差
作者: kutkin ( )   2018-08-12 17:32:00
那你說明清楚就好了至少落實 只會多不會少以前都一堆亂填的
作者: curtis16 (我是主人的好萌萌QwQ)   2018-08-12 19:08:00
上個月剛把一間公寓po上網,也有收到訊息提醒要補資料,但還是可刊登,然後隔天第一組人看完就租掉了,也算秒殺吧這對原本就實在守法的房東根本沒影響,倒是可以過濾愛吹噓坪數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8-12 19:42:00
坪數看完以後才租我覺得沒影響,會抱怨的是感覺被騙來"看"的
作者: moocow (void)   2018-08-12 23:10:00
感謝大家解除的我的疑慮 QQ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8-08-12 23:54:00
591目前最大 這樣搞也拿他沒輒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8-08-13 08:04:00
一堆寫6~8坪的結果現場去連3坪都沒有的,是房東自己搞爛到政府出手怪不得別人
作者: TOOCOOLICQ   2018-08-13 11:16:00
591很常都貼A帶看B阿~然後說什麼內勤刊錯或是已租已租你不下架是在搞什麼~浪費我們時間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8-08-13 22:39:00
推已租不下架浪費時間,都讓我覺得你是在釣魚的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18-08-14 00:31:00
我覺得這方法還不錯啊 不然資訊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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