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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看板: rent-exp
標題: [閒聊] 591的刊登規則好像改了
時間: Sun Mar 11 00:53:08 2018
https://bbs.591.com.tw/f?action=replay&tid=37161&sub_fid=101
第四章 服務使用
■ 【第十二條 刊登物件】
2. 會員刊登物件時應受當地法律法規的約束,591將會由政府網站取
得該物件的法定用途、樓層等資訊,若前述資訊出現錯誤的情況,導
致物件刊登錯誤, 591網站將會於您提供證明文件後,協助您的該筆
刊登物件修改,但不會因為前述錯誤給予您任何賠償或補償。
3. 在591網站上,刊登虛偽不實的訊息,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時,
會員必須自己負責。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會員承諾會對本公司進
行賠償。
4. 會員刊登出租物件時,同意提供物件之證明文件 (例如所有權狀
、電子謄本等) ,用以核實租賃住宅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
,若會員拒絕提供前述物件證明文件, 591網站將會拒絕您的該筆刊
登物件,且不會給予您任何賠償或補償。
會這樣改好像是因為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的關係
可能我刊登 出售 房子不用提供電子謄本, 但是出租就要,
拒絕刊登就算了, 不給予賠償和補償是什麼意思?.....
喔,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又 是只管住宅的法令,
管不到商用的